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中国光谷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业务用房)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中国光谷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业务用房)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 |||
采购项目 | 中国光谷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业务用房 | 预算价 | 2340万元 | |
联系人 | 刘女士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公平路6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 供应商名称 | 光谷金融港(武汉光谷大道77号) (供应商:武汉光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3000平米业务用房、18个停车位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可提供3000平米业务用房和18个停车位,且基础配套设施健全,为入驻企业提供双回路一级环网供电、双回路通信保障、提供集中制冷和供暖服务。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1.根据省政府、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和省质监局的有关文件和领导批示,明确在武汉东湖高新金融港购置3000平方米业务用房用于中国光谷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 2.根据省政府要求和创新基地目标定位,创新基地的目标客户主要是光谷金融港内的企事业单位,光谷金融港地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核心地段,与武汉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以及光谷软件园、光谷生物城、光谷创意产业园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相毗邻,为高新科技研发密集区,便于聚集科技资源、人才资源。光谷金融港基础配套设施齐全,可提供基地运行所必须的双回路一级环网供电、双回路通信保障。 3.经现场评审和实地踏勘,满足采购需求的只有武汉东湖高新金融港。 综上所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专家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名单: 姬建兴 武汉建工科研设计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代峰 武汉钢铁集团 高级工程师 邹敏 湖北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 |||
拟成交价格 | 人民币:2340万元 (3000平方米*评估单价7800元/平方米=2340万元)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11 月16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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