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2023-2024年食堂人员委托服务采购控制价询价公告

公开2023-2024年食堂人员委托服务采购控制价询价公告

一、询价时间:

2023年8月1—8日17:30时,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项目简介:

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面积约1200平方米(含厨房及餐厅),二层框架结构,就餐人数约450人(其中综合部约300人,学前部约150人)。学校负责食堂相关设施设备及食堂内水、电等费用,并提供2间(面

积约24平方米)员工住宿。受让方派驻7名员工到学校食堂进行服务,服务期限一年。根据“泉州市2022年企业薪酬调查信息”,服务费用按12个月拨付,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受让方应安排人员服务学校当月工资正常拨付,若遇疫情或特殊不可抗拒原因需停课无需餐饮服务当月工资按实际服务天数支付。

三、服务期限:

1.委托服务期限自签定合同起一年止。

2.委托服务合同一学期一签,初始合同签至2023年秋季学期结束(结束日期以教育部门公布的学生放假日期为准)。

四、项目遴选:

本项目服务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须具有餐饮相关服务范围)。

注:服务受让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参与学校择优遴选前3年内(服务年限未满3年的,必须在服务期间)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在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情况。

注:服务受让方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注:服务受让方须提供当前企业资信证明、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4.配齐食堂相应岗位的固定员工。根据学校用餐规模及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应配备派驻人员7人,其中厨师长(兼项目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1人,厨师2人,帮厨兼杂工4人,厨师长、厨师至少一人具备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职业资格证书,派驻人员应至少一人具备餐饮服务初级以上食品安全员资格。

注:服务受让方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合同签订时应向学校提供实际派驻人员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无犯罪记录证明、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职业资格证书、餐饮服务初级食品安全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健康证、公司骋用派驻人员劳动合同等)。

5.为保证紧急状态下(如疫情封控、停水、停电或者举办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能够满足学校供餐需求,保证校园集体用餐应急供餐能力。

注:服务受让方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五、项目询价:

人员委托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节假日加班工资、社保、医保、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保险以及工作服装费、各项岗位培训费、行政管理费、体检、丧残疾病等其它相关费用。每年总承包费:( )元/月×12个月=( )元/年。

该报价作为采购人公开招标最高控制价重要依据。欢迎报价。

六、询价响应文件内容及递交方式

(一)内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表(详见附件)。

(二)递交方式

1.文件密封并在骑缝处加盖公章,送达或邮寄到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北路362号+项目名称),邮寄快递必须在截止时间内送达,并电话联系确认。

2.供应商资质证明及报价表扫描件发电子邮件至134*****998@163.com。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134*****998

项目需求介绍.docx

食堂人员委托服务采购控制价报价单.docx






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3年8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人员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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