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大厦B座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金融大厦B座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金融大厦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临时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金融大厦项目建设面积约2.5万平方米,幕墙设计面积约1.1万平方米,景观面积约6500平方米。本次招标的配电规模:1*630KVA。
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连云港花果山大道东、银台路北侧;
3、招标范围:金融大厦B座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报审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以及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承担的一切任务。
4、设计周期:中标后2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完成供电相关部门审核;中标后30日历天内完成区规划局要求坐标系等业务办理。
5、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6、最高限价:1.5万元(高于该最高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电力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若需更换,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且所换项目负责人资格不得低于原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3年1月-2023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6)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请携带上述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前来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
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补偿
本次招标对非中标人不给予补偿。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投标人咨询招标相关事项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18-********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0518-********、13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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