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南宁市反馈督察情况
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南宁市反馈督察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23年5月,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南宁市开展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7月11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督察组于8月1日向南宁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潘巍通报督察报告,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农生文就扎实整改督察反馈问题进行了强调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学军、市政协主席杜伟出席督察反馈会。
督察认为,南宁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殷切嘱托,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出台《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南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决定》,对加快推进美丽南宁建设、在推进绿色发展上实现更大进展作出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空气质量在省会城市中排第6名,主要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100%,黑臭水体治理入选生态环境部“督察整改看成效”典型案例,入选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名单。以督察整改为契机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涉及南宁市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南宁市问题18个,已完成整改10个,其余按序时进度推进。多措并举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5家单位获国家级生态环保科普基地命名,24家单位获自治区级生态环保科普基地命名;4个景区获评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8个行政村和2个镇获广西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村、镇称号。
南宁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及时办理群众举报问题。截至7月25日,督察组交办的175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性办结,责令整改89家,立案处罚4家,约谈7人。
督察指出,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照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要求,与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殷切期待相比,仍然存在差距和短板。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节能降碳工作力度不够,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在谋划发展时,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不够坚决,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考虑不深、办法不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部分问题整改效果有待提升,督察组核查以往督察信访件办理情况,横州市、马山县、隆安县等存在群众举报问题整改效果不理想情况。部分河流水质出现下降趋势,2022年,7个国考断面水质不同程度下降;武鸣区香山河渡头桥断面水质逐年变差,从2019年的Ⅳ类下降至2022年的劣Ⅴ类。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根基不够稳固。生活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仍有短板,建成区心圩江、竹排冲黑臭水体整治效果不够稳固;一些县(市、区)雨污分流改造不够彻底,管网错接、漏接、渗漏等较为普遍,部分地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与全区、全国平均水平和“十四五”末目标都有一定差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南宁国际铁路港货运堆场、南宁铁路货场露天堆放点均未进行苫盖,未设置固定喷淋降尘设施,露天装卸物料以及车辆运输产生大量扬尘;上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大胜会展商业公司等汽修企业VOCs治理不够到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亟待加强,横州市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严重滞后,应于2021年3月前完工的3个项目尚未开工;马山县一些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综合利用配套消纳面积不足,粪污过量还田还林。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上林县垃圾填埋场应急池无防雨膜,物化处理池顶棚部分破损,未按要求进行监测;马山县垃圾填埋场应急池无防雨膜,监测井地下水有超标现象。
三是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遏制矿产资源违规开发利用不力,灵山创泰矿业公司滥开滥采导致横州市南乡镇部分土地被破坏;横州市、宾阳县、马山县等采石场不同程度存在露天堆放产品石料、扬尘防治措施不完善等问题。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较低,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补助项目中,上林县2020年项目实施管理较混乱,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实际运行负荷低,良庆区2021年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宾阳县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补助项目、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补助项目(一期)进展严重滞后。部分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宾阳县海田再生资源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即投入生产,未进行废气监测,露天堆放炉渣。市区存在非法收集转移贮存废矿物油窝点。横县山柏页岩砖公司临时占用林地严重超期。
督察要求,南宁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大力解决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问题,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督察强调,南宁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南宁市委、市政府处理。
农生文表示,南宁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殷切嘱托,坚决扛起首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在首府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认真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压实责任、突出重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力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细落实。要始终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定力,强化组织领导和系统谋划,扎实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力度,加快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不断厚植首府生态优势,为筑牢祖国南方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南宁力量。
南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竑主持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督察组副组长黎敏及有关人员,南宁市四家班子有关领导,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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