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里湖镇富美村南门大寨小公园、道路配套工程工程招标公告
普宁市里湖镇富美村南门大寨小公园、道路配套工程工程招标公告
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本村委会拟对本村里湖镇富美村南门(大寨)小公园、道路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的
本招标项目普宁市里湖镇富美村南门(大寨)小公园、道路配套工程,项目标业主为普宁市里湖镇富美村委会,建设资金由财政资金解决,施工地点位于本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建设地点:里湖镇富美村村内。
2、建设规模:预算金额******.89元。
3、计划工期:60个日历日。
4、招标范围:详细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招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经济标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报价以最高标底价******.89元,最低标底价******.25元,凡超过有效报价的标都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核对无误后,在招标控制价******.89元的基础上,摇珠确定下调系数,下调系数范围为1%-5%,由评委会人员随机摇取5次,取平均值,确定合理标价;再从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价取平均值与合理标价之和除以2,确定复合标价。以最接近于复合标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其余以此类推,第一名为中标人。方式由竞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由镇交易所工作人员启封并报送评委会评比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人必须严肃认真,预算书一经提交,不得撤回,否则本村委会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1、凡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已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件规定,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四、报名须知
1、面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单位公开招标,报名时持该单位的有效证书一式三份,并填写投标申请书。
2、每位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管理单位普宁市里湖镇富美村村民委员会账户预交人民币一万元为招标保证金,普宁市里湖镇富美村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3、中标人在中标后,中标人应在中标确认书签名,中标人在收到中标确认书之日起,按普宁市里湖镇富美村村民委员会的要求时间60日内完成本工程。
4、本次招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普宁市里湖镇富美村村民委员会咨询,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8月7日止,报名地址:里湖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竞标时间:2023年8月9日上午10时开始,竞标地址:里湖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里湖镇公共服务中心二楼)。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不退还保证金。
6、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普宁市里湖镇富美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普宁市里湖镇 代理机构:普宁市里湖镇
富美村村民委员会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李立伟 联系人:陈伟江
电 话:*********** 电 话:***********
2023年8月1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