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长安网群暨政法融媒体宣传单一来源公示

贵阳长安网群暨政法融媒体宣传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贵阳市政法委员会

项目名称:贵阳长安网群暨政法融媒体宣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贵阳长安网群暨政法融媒体宣传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贵阳长安网群暨政法融媒体宣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贵阳广播电视台是经中共贵阳市委批准成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中共贵阳市委直接领导的唯一的广播电视专业媒体,负责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时报道国内外和贵阳市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军事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宣传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为高质量完成平安贵州建设宣传引导暨政法新媒体建设考核任务,促进市级主流媒体和政法宣传资源整合,提升以长安网群为核心的政法融媒体建设运用水平,以良好氛围助力全市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导向,用好宣传工具服务于全市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政法委需在贵阳广播电视台旗下的新闻频道《贵阳新闻联播》、微信公众号《知知贵阳》等平台共建贵阳政法融媒体中心,运维贵阳长安网等系列新媒体,完成长安网群考核任务,建强政法宣传通讯员队伍,全面深度报道全市政法工作,高质量完成平安贵州建设宣传引导暨政法新媒体建设考核任务,提升以长安网群为核心的政法融媒体建设运用水平,推动2023年全市政法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以良好氛围助力全市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根据《财政部 中央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文件精神,市政法委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与贵阳广播电视台建立宣传合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贵阳广播电视台

地址:贵阳市遵义路15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8月02日2023年08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98*****989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3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沈老师

联系电话:0851-********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市级行政中心二期C区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91*****668

联系地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标签: 宣传单 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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