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坑塘水系污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农村坑塘水系污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宝坻区大唐庄镇、八门城镇、牛道口镇农村坑塘水系污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坻区大唐庄镇、八门城镇、牛道口镇农村坑塘水系污染治理工程已由天津市宝坻区水务局以宝水发[2015]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补、区县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近几年来,农村经济有了较大发展,生活垃圾也逐渐增多,农田大量使用农药、化肥,生活污水、废水随意排入坑塘、沟渠,加之生产、生活垃圾污物无规范处理,不可降解垃圾随意堆积在村内或村边,露天摆放,使得坑塘、沟渠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春夏秋三季滋生蝇蛆蚊虫,汛期强降水造成地表径流汇聚流入坑塘、沟渠,势必造成水体污染,以上因素已造成坑塘、沟渠的水质很差和一定程度的地下水污染,遇大风天气,诸多白色垃圾飘飞,或挂在树枝,或落入水体之中等更是污染坑塘、沟渠周边环境,给农村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大问题。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2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1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宝坻区大唐庄镇、八门城镇、牛道口镇农村坑塘水系污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农村坑塘水系污染治理工程施工,合同编号:BDNCKTZLSG/HT-2015-01,主要内容包括大唐庄镇、八门城镇、牛道口镇坑塘治理和沟渠治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0~2014)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11月2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4.1.2不能通过网上进行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转8117进行咨询。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未办理授权委托人资格审查手续的,还需向市场提交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11月20日~2015年11月26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5年11月27日9时在天津市宝坻区城关镇南关大街苑北路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城关镇南关大街苑北路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 子 信 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韩树磊
电 话:***-********转8024
传 真:***-********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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