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万宁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万宁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万宁市2023年基层农技
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3〕236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3〕563号)及《万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万财农〔2023〕73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结合实际,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制定了《万宁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万宁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3〕236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3〕563号)及《万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万财农〔2023〕731号)文件要求,为聚焦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满足小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需求,稳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人员队伍,持续提升农技服务能力水平,落实集成示范、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项目任务,发挥项目强队伍、推技术、带小农的基础支撑作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要稳定队伍、提升素质、回归主业,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同时,要鼓励发展各类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创新市场化农技推广模式,打通科技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等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促转化、推技术、做示范等公益性职能,引导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发展,创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方法,集成组装先进技术模式,由点及线到面推广高产高效优质品种和先进技术模式,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
二、实施目标
农技推广体系服务能力有较大提升,支撑服务三农中心工作作用显著增强。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市不少于90名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重点开展先进成果普及培训,培育10名左右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推介一批农业主导品种,推广先进适用主推技术,全市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建设4个集示范展示、培训指导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招募3名特聘农技员,重点开展技术、设施、营销等技术服务,发挥科技帮扶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落地应用。结合省级发布的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围绕我市产业发展要求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技术需求,遴选推介我市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
成立技术指导团队,加快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因地制宜完善基层农技人员服务机制,将农技服务与当地农业生产紧密衔接,促进粮油作物提高单产,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二)提升全市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从市农技中心、市农科所、市良种场、全市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选派 不少于90名的农技人员,依托优质培训机构,统一组织农技人员参加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3天;选派10名左右优秀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骨干培训班,由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培育方案,同时利用好全国农业农村远程教育平台开展2023年农业农村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及时学习掌握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加快知识更新,加强实践锻炼,使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跟上时代节拍,成为农技指导服务的行家里手。
(三)建设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支持建设新品种马斯卡丁葡萄种植示范展示基地、新品种台湾青瓜种植示范展示基地、猫山王榴莲种植示范展示基地、中药材黄精种植示范展示基地等4个展示基地,统一树立“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识牌,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的作用,加快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模式。
(四)开展农技推广特聘服务计划。计划今年聘请3名特聘农技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从退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中招募一批有丰富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技术专长、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且在服务区域有较好群众基础的人员作为特聘农技员,将“土专家”“田秀才”和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逐步吸纳为农技推广服务重要力量,为我市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提供技术帮扶、咨询服务等。完善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特聘农技员服务管理,广泛宣传特聘农技员优秀典型。
(五)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使用,引导农技人员、科研专家、特聘农技员等开展线上指导服务。进一步提高中国农技推广APP 在农技人员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覆盖面和使用率。推动科研教学人员、农技人员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利用信息化技术、互联网理念,开展农情采集、信息咨询、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活动,全面提升服务效能。
(六)实施时间:2023年7月-2024年7月。
四、资金来源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3〕563号)、《万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万财农〔2023〕731号)80万元,具体安排为:
(一)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补助。安排约31.4万元用于农技人员参加集中培训、异地研修和现场实训等所需费用。
(二)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补助。安排约40万元用于创建4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每个基地各补助10万元,补贴资金以转账形式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农药、化肥、种子种苗、农膜、滴灌、喷淋系统等生产物资,以及开展观摩、培训、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等活动的补助。
(三)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补助。安排约7.2万元用于发放3名特聘农技员补助,主要用于特聘农技员为我市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等补助,每名特聘农技员每月发放2000元,服务时间签约1年。
(四)其他费用补助。安排约1.4万元用于资料印刷、标识牌制作、观摩宣传、制度建立、档案管理及工作考评、资金审计等管理费用。
五、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
为了发挥基地的展示示范和推广作用,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制定示范基地选择的条件和程序为:
(一)遴选条件
1.具有一定农业种植经验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公司,并无不良信用记录。
2.青瓜、榴莲、黄精基地需有连片土地30亩以上(含30亩),葡萄基地需有连片土地15亩以上(含15亩),以上基地需拥有1年以上(含一年)租地合同。
(二)遴选程序
1.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在政府网站上公告7天,并进行宣传发动,同时为符合条件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公司申报时间,申报时附送相关材料(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银行及账号、租地合同等,以上材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手印);
2.申报结束之日起由市农技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从符合承担示范展示基地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公司中进行实地核实择优拟定;
3.将拟定的示范展示基地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确定项目实施载体,并与市农技中心签订试验协议。
六、特聘农技员招募
(一)招募条件
特聘农技员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有较高的技术专长、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能自愿热心为周边农户服务、起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五类群体中招募:一是退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二是农业乡土专家,三是农业种养能手,四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五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农业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二)招募程序
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在政府网站上公告7天并进行宣传发动,同时为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市农技中心申报,申报时附送相关材料(身份证、职称证、开户银行及账号、获奖证明等,以上材料均用A4纸复印签名按手印)。申报结束之日起由市农技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从符合人选中择优拟定。将拟定的特聘农技员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天,经无异议确定2023年万宁市特聘农技员,并与市农技中心签订服务协议。
七、补助程序
1.技术资料的印刷:资料印刷、制度建设、档案管理的工作、档案管理及工作考评、资金审计、宣传报道等费用。
2.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补助按项目进度进行补贴:项目启动拨付50%基地补助资金,基地验收合格拨付剩余50%补助资金。
3.农技人员参加异地研修、集体培训和现场实训,开展培训的教材、场地、差旅食宿、交通等培训费用,由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统一拨付。
八、保障措施
(一)成立项目领导机构。为了确万宁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示范县项目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万宁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技术指导、资金管理等实施工作,组长陈贻立(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副组长郑道坚(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成员王发月、卓婷婷、黄孙鹏、苏龙、龙永泊、翁一强、赖树宏、王芳明、蔡夫谦、欧小珠、王胜以及市农科所负责人、市良种场负责人和12个乡镇的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陈贻立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各成员之间加强协作,共同抓好项目实施。
(二)宣传发动与引导。利用政府官网、微信、电视报纸等媒体平台宣传“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项目的重大意义,展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成果,宣传新技术、新方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完善示范项目工作管理办法和资金财政管理制度,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对年度任务基本信息、实施情况、取得成效等实行线上填报管理,严格按照财政管理制度使用资金,完善绩效考核机制。
(四)加强资金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中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项目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制度或报账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用于发工资、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五)加强档案信息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各项材料收集整理,并分类归档,建立健全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特聘农技员等档案管理,加强项目自查自验和绩效自评、总结工作,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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