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列尾装置、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招标公告

货车列尾装置、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5-381

呼和浩特铁路局

物资采购招标文件

呼和浩特铁路局
物资招标采购站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铁路局将于2015年 12月 1 日组织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
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标段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
一1货车列尾装置数字列尾主机检测台 台4合同约定 合同约定 额济纳、马鬃山站配置
2数字单模GPS列尾主机 台30同上 同上 按图开行5对计算,马鬃山—额济纳—临河共910公里。
312AH锂电池组 块60同上 同上  
4机车号确认仪 台4同上 同上 额济纳、马鬃山站配置
5四路电池充电器 台4同上 同上 额济纳、马鬃山站配置
6简易场强计 个4同上 同上 额济纳、马鬃山站配置
7电池容量检测仪 台4同上 同上 额济纳、马鬃山站配置
8列尾信息管理及追踪系统 套2同上 同上 额济纳、马鬃山站配置
9佩戴式作业过程记录仪 个80同上 同上 额济纳、川地托、天草、千条沟、鞍子山、风雷山、咸味井、黑鹰山、小红井、红泉、马鬃山、黑山梁、明水站摘挂列尾、防溜作业人员配置。
10列尾机车台检测仪 台3同上 同上 电务
11列尾机车司机控制盒检测仪 个4同上 同上 电务
12列尾机车台出入库检测系统 套2同上 同上 电务
13列尾机车台数据采集器 个4同上 同上 电务
14列尾装置运用数据下载分析系统 套4同上 同上 电务2套,车务2套
15列尾专业维修工具 套2同上 同上  
16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数字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机车控制器(含电池、机控器与“运记”连接盒、天馈线) 台8同上 同上 额济纳、马鬃山、黑鹰山、明水4个调车作业站配置
17数字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区长台(含天馈线) 台8同上 同上 额济纳、马鬃山、黑鹰山、明水4个调车作业站配置
18数字调车移动手持续台(含二块电池、一个皮套) 部35同上 同上 额济纳、马鬃山、黑鹰山、明水4个调车作业站配置
19四路充电器 台6同上 同上 额济纳、马鬃山、黑鹰山、明水4个调车作业站配置
二1 列尾主机(数字制式)内置了数字电台,可实时采集列尾主机运行状态数据、列尾主机GPS定位信息和GPRS网络信息。台20同上 同上  
2 数字列尾主机检测台安装了数字电台的自动检测台台4同上 同上  
3 数字机车车号确认仪(含电池、充电器)可监听列尾装置作业;有通话、置号、校准主机时钟、呼叫机车、车站功能个14同上 同上  
4 列尾主机数据下载仪用于下载列尾主机“运行记录数据”台4同上 同上  
5 12AH数字锂电池双回路触点、自带电源开关、不使用断电卡块40同上 同上  
6 四路充放电器(数字型)可同时对4块数字电池进行充放电作业台8同上 同上  
7 数字场强仪检测列尾发射功能是否正常台4同上 同上  
8 列尾数据曲线显示器(含打印机、数据库及曲线软件)专用列尾数据库的计算机系统套2同上 同上  
9 屏蔽室8平米全金属型屏蔽室套1同上 同上  
10 追踪列尾主机客户端监视GPS列尾主机的主机号、车次号、机车号、命令、风压、电池编号、电池电压/电量、工作电流、经纬度、速度、GSM信号强度信息台4同上 同上  
11 通过式功率计用于测试正向功率计反向功率,有效解决复杂波形的功率和幅度测量问题台4同上 同上  
12 列尾信息管理系统对列尾各作业环节进行安全卡控,通过信息共享对管理人员实时监测每台列尾主机的应用、作业及维修状态套2同上 同上  
13 天线驻波比自动测试仪适用于数字列尾检测个2同上 同上  
14 司机控制设备(含列尾机车台、司机控制盒、机车天线、天线支架、馈线、电源线、控制盒连接线等)采用数字电台及GSM-R模块,组成司机控制设备的列尾机车台,并与两个司机控制盒连接,可以在数字电台通信模式下或者GSM-R通信模式下,实现列尾装置功能。套31同上 同上  
15 司机控制盒“黑匣子”转储器转储控制盒中的“黑匣子”数据,并可与列尾装置数据分析管理器的计算机连接,将记录数据上传至计算机数据库中个2同上 同上  
16 列尾机车台出入库检测系统(含库检主机、库检PC机、打印机、音箱、天馈线等)具有检测列尾机车台,列尾机车台故障报警,查询、显示及打印检测结果、储存检测数据(存储时间不小于30天)的功能。套2同上 同上  
17 司机控制盒检测仪检测司机控制盒功能。个2同上 同上  
18 司机控制设备数据分析管理器(含PC、打印机、数据库及曲线软件)配合司机控制盒“黑匣子”转储器,将司机控制盒的记录数据上传至司机控制设备数据分析管理器,可重现列尾装置作业全过程,并生成数据报表,并建立数据库,便于日后查询。套1同上 同上  


二、主要事项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 详见15-381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格书。
2.辅助性能要求:详见15-381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格书。
3.质量保证要求:详见15-381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格书。
4.售前售后服务要求:详见15-381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格书。
5.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详见15-381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格书。
6.配件、附件要求:详见15-381招标文件附件技术规格书。
7.交货日期要求: 合同约定。 (代理商交货时随货附销售代理证书复印件)
8.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验收方式: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
10.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具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或包头、集宁、呼和铁路运输检察院或公司开户当地铁路运输检察院任一单位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办理方式查阅《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⑥具备生产许可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生产厂家投标。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铁路局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5年 12月 1日8时 30 分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六、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136*****501 联系人: 周全生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0471—******* 联系人:张志宏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联系人:张秀姝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hhtljzbw.com ;或网址百度查询——《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网》,进入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点击右上角闪烁字体“进入呼和铁路局招标网”;“铁路局招标标书”栏目下下载对应标号和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费用:招标文件每套每标段售价 500 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50*****4403
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购买标书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一日或当日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截止开标前10分钟财务不再办理),开标日凭收据办理投标其他手续。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
由于招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过标书费的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注明已交纳标书费的招标编号、包件号、开标日期、联系人及电话,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签认盖章作为交款凭证。
由于投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的标书费不予退回。
八、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0471—2245017,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⑦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
报名表格式:
投标报名表
(公章) 日期 (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编号
及标段号如12—235—2、12—235—5
九、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站
2015 年 11 月 16 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一般说明
1.本招标文件不做经济合同使用,过期作废。
2.确定中标人后,签订正式经济合同。
3.凡具备投标资格条件,有生产和供应能力的生产厂,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均可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否决,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关于招标文件的说明
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对合理澄清要求的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招标人有对招标文件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告知所有持有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3.为使潜在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日期,并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物资设备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知晓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情况。
★ 5.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①营业执照彩印件,税务登记证彩印件、组织代码证彩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②生产企业提供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彩印件。③相关技术鉴定证书、检验报告复印件以及技术规格书中要求提供的资料。④产品说明书和质量证明。⑤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⑥近两年与招标项目相同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附销售合同或发票复印件)。⑦提供有效期内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或包头、集宁、呼和铁路运输检察院或公司开户当地铁路运输检察院任一单位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彩印件(投标时携带原件)。
(以上内容以投标文件中的为准,开标后不得补充、修改。)
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掌握招标人对采购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资质等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三、关于投标文件的说明
1.投标书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人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主要构成: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成本分析表,投标人资格证明;物资设备简要说明和质量证明。
3.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格式,完整地填写。
4.投标报价表:投标人对投标物资应报出最诚信、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分别填写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总价、所需设备生产厂名称。★上述报价应为包含运达供货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税费、运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杂费用的到货价。
5.投标报价的物资设备单价之和应等于总价。每种物资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件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物资设备进行报价,只对包件中部分物资设备报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中标人中标价格作为签订、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8.投标物资设备的适用性说明:提供投标物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物资的质量及技术参数要求逐条说明。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规定保证物资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外购件注明供货来源和生产企业。
9.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①投标文件要求一式 两 份。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②投标人可根据投标物资设备的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③投标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封装订成册;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④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四、关于投标的说明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单位、招标物资设备名称、标书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受新截止日期的约束。在投标截止时限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五、关于开标的说明
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应按期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不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由会议主持人当众公布评标、定标办法及最高限价。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无误后进行开启,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报价表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公开唱标。
六、关于评标的说明
评标的依据仅基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评审方法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明确。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物资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和适应性、售后服务承诺、安全及环保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付款方式、交货期能够响应;配套设备、备件齐全;投标人综合实力、业绩、信誉良好,投标报价最低中标。
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否决投标人投标,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属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评标信息,招标人没有向投标人解释的义务。但投标人如报价最低,其投标文件被否决,评标委员会向其说明理由。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将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进行答疑;要求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有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其中被澄清的部分;该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是外部证据;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与招标文件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七、关于中标的说明
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收取:
有具体采购数量、金额的,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标单位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通知书,服务费缴纳后凭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收据到招标办公室领取《中标通知书》。
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八、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明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用户签订合同。招、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
(1)按照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中收费许可及相关规定,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将向所有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服务费收费标准.服务费收取采用差额累进计费方式。服务费收取费率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收取标准
100以下(含100)1.5%
100(不含)——500(含500)1.1%
500以上0.8%
服务费收取详情咨询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71—***********-*******
(3)服务费汇款开户行、帐户、账号。
开户行:中行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4403
如中标人违约,按照《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暂停或取消其在呼和浩特铁路局组织的物资设备招投标活动。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投标文件的否决。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
1.低于成本价的。
2.超过根据计划(预算)价编制最高限价。
3.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4.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授权与被授权单位,都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投标价格确认
★ 根据计划(预算)价编制最高限价的,中标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高于投标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投标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价格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应按拒绝其投标处理。
六、重大偏差确认。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
1.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签字、加盖公章的。
3.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
4.投标物资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5.投标文件记载的规格型号、包装方式、检验标准、验收方法、交货期、售后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7.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8.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
七、发布一次公告,投标人不足三家(报名家数或购买招标文件家数,或开标时提交投标文件家数)应重新组织招标;重新组织招标需发布第二次公告。
八、开标时投标人满足三家,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对有效投标不足三家,该包件按照否决全部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原因,路局物资招标采购站填写变更采购方式说明,可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评标委员会转为项目谈判采购小组,谈判的具体方式由项目谈判采购小组确定,并通知所有有效投标人,同意参加谈判的有效投标人签字确认可进入谈判程序,不同意或未签字确认参加谈判的有效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无效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被评审为无效投标人的)不能进入谈判程序。
九、重新招标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由路局物资招标采购站填写变更采购方式说明,可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评标委员会转为项目谈判采购小组,谈判的具体方式由项目谈判采购小组确定,并通知所有投标人,同意参加谈判的投标人签字确认可进入谈判程序,不同意或未签字确认参加谈判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十、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该包件所有投标都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否决全部投标处理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原因并签字备案,应重新组织招标;重新组织招标时,由于招标方原因造成的废标,标书费不再收取。
十一、当包件中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以上不同投标人时,评标委员会通过铁路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等级和呼铁局供应商信用评价分值进行排序,无法排序的按照技术性能指标、供货能力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二、评标结果
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至3名,招标人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的,由招标人提出申请,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可从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选定中标人,中标价按其投标报价确定,发出《中标通知书》;对于渠道招标评审中,若分项中标项目过多、过杂,可推荐中标候选人1名,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由招标人提出申请,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可从投标报价中按由低到高顺序重新选定中标人,中标价按其投标报价确定,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需注明履约有效期,并附中标产品明细等资料。
十三、评标纪律
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3.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第四部分 投标书格式
一、投标书封面内容:物资设备名称、标书编号、投标单位全权代表、投标单位(公章)、日期。
二、投标书格式
致: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
根据贵方招标采购的______物资设备的投标邀请,正式授权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_________(投标方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____份。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表、物资设备简要说明、资格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如下: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提供和交付招标物资设备及技术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元。
2.我方愿意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中各项条款。
4.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中标者,最低价是中标的主要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取标准。
5.如果我方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交货。
6.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全权代表签字。
三、投标报价表:应包含如下信息:招标文件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投标物资设备数量、单价、合价、备品备件参考价格(如需提供)、投标单位名称、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公章、日期、物资设备生产厂名称。
四、投标企业资格报告
1.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2.近期财务报表。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流动资金。
3.企业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包括供货能力、销售状况、主要生产装备及检测手段、质量荣誉证书等)。
4.与本次投标内容有关的生产情况说明及特点优势。
5.企业不生产的外购主要部件及其厂家名称和地址。
五、投标物资设备报告
1.投标物资设备型号、规格、技术标准、工艺标准、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图纸资料、拟达到的质量保证期限。
2.投标物资设备质量证明文件。
3.对投标物资设备的运输、交验、安装、测试等方面采取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4.随机附件、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供应方式。
5.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进度及运输条件。
6.售后服务、培训。
7.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配合。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六、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致: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
现委派_____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招标的有关事宜。附: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邮编、详细通讯地址、电话、电传、单位名称(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本授权书有效期。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依据路局企法处有关规定执行。
招投标违规?、违纪举报电话: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办公室0471—*******
呼和浩特铁路局纪委监察处0471—*******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站
2015年11月16日
附件:技术规格书


附件1:标段一技术规格书:
新 建 铁 路
额 哈 线
物 资 采 购 招 标
技 术 规 格 书
(数字货车列尾装置及附属设备、数字无线调车灯显设备)

数字货车列尾装置技术性能、质量要求
一、设备基本性能要求
数字货车列尾装置及附属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与指标(主要包括使用材质、制造工艺、高低温性能、安全性能等)必须符合铁道行业标准《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TB/T2973—2006标准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数字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暂行技术条件>的通知》(铁总运〔2014〕218)的规定及要求。
二、设备辅助性能要求
货车列尾主机具备实时定位、追踪功能,货车列尾主机及附属设备具备数模转换条件,货车列尾主机及附属设备须与呼和局既有货车列尾装置数据处理系统和列尾管理系统数据链及接口相匹配;货车列尾装置具有检验合格证,检验项目合格齐全。
三、设备配置要求
1.列尾主机必须与呼和局既有临策线DF8B、DF4C型机车模拟列尾机车电台及地面检测装置配套使用。
2.列尾主机检测台能够对数字、模拟列尾主机进行自动检测,其主要构成、功能、检测技术指标及参数须符合TB/T2973—2006标准第6.4项要求。
3.列尾机车台及司机控制盒相关检测设备须与临策线既有DF型安装的ZTF型列尾机车台及司机控制盒配套使用。
4.列尾主机电池采用大容量12AH的数字锂离子电池组,具有过充、过放自动保护功能,内置数字芯片,能够将电池充电电压、容量等信息上传列尾信息管理系统,其他典型能指标须符合TB/T2973—2006标准第6.3项要求。
5.机车号确认仪、四路充电器、电池容量检测仪等附属设备须满足TB/T2973—2006标准有关要求。
6.列尾信息管理及追踪系统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要求,系统能够将货车列尾装置作业检测数据、运用状态、调整回送及维修情况实时通过各作业点、采集点的系统传输到上级管理部门,采集数据传输系统、列尾运用状态跟踪设备具有数据传输实时有效、工作状态稳定可靠的保证。
7.佩戴式作业过程记录仪具备拍照、录像功能,视频分辨率达到高清 1280×720P 及标清 640×480,便于牢固携带和多种配戴方式,支持MJPG 编码、AVI 文件格式,电池容量在1000mAh以上,待机时间达到 12 小时, 连续录像时间为 6 小时,设备应配备相应的管理软件,通过该软件与计算机实现数据交换。
四、设备质量要求
技术先进、性能稳定、质量可靠、使用范围广。设备在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设计具体要求的条件下外,还应该保证设备在规定使用期限内不发生技术质量与安全问题。
五、售后服务要求
数字货车列尾装置配件保证设备配套使用和长期供应,运输途中发生损坏必须无偿更换。在质保期内发生故障接到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技术支持或赶到现场进行解决与处理,设备软件升级由设备厂家负责。
六、其它要求
1.质量保证期:列尾装置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发生故障设备厂家负责无偿维修,运输途中发生设备损毁进行更换。
2.提供技术资料:设备厂家须提供设备使用说明书及维护手册。
3.人员培训:厂家负责对使用单位的作业及维修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和指导。
4.安装调试:厂家负责对列尾装置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保证设备达到正常的运用状态。
5.按时供货安装:按签定的供货合同时间供货安装,运输中保证设备完整,确保设备到达后能够正常使用。
6.后续升级改造:技术标准发生变化,产品升级,厂家须无偿保证检测及数据采集设备的兼容性,并不得影响正常的运输生产。

数字平调技术性能、质量要求
一、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
1.数字平面无线调车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与指标(包括设备组成、技术要求、结构要求、环境要求、发射机、接收机电性能要求、信令控制要求、安全要求、可靠性要求、操作显示、运输包装等)必须符合原铁道部《铁路平面无线调车设备技术条件》TB/T2834—2002标准的基本规定。数字平面调车灯显系统的硬件接口必须符合TB/T2834—2002《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与平面调车灯显设备接口技术条件》的要求,其通讯方式、编码方式、接线盒的机械及电气接口、平面调车信令的记录条件、内容应该满足配置设备和调车作业的实际需要。
2.调车作业过程中测机信令和通话语音要互不影响,测机信令不能影响正常信令传送。3.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相关《生产企业认定证书 》、《行政许可决定书》及《设备技术审查意见》。
二、辅助性能要求
调车灯显设备应具备软件升级及数字调车作业单自动传输扩展条件,结构牢固,使用维修方便。手持台具有控制无线简易紧急制动阀功能,天线牢固耐用,通信距离满足呼和局万吨站场作业要求,整套设备(含附属设备)还应满足温度低、粉尘大、连续使用时间长的现场调车作业环境要求。电池应具有过充、过放及短路保护功能。
三、质量保证要求
在满足行业标准基础上,设备应保证在规范使用及正常维护条件下,保质期内发生技术安全质量问题,产品厂家承担全部责任。
四、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在设备使用期一年内,设备维护和技术支持必须保证及时到位,不得影响设备正常使用。设备一旦发生技术和质量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技术支持或处理,并提供使用、维修技术资料及人员常年培训支持,保证零配件长期供应。
五、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
设备到位后,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安装与调试,并在开通使用前对使用和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六、配件、附件要求
附属配件保证设备配套使用和长期供应。成套设备应该包括技术软件、维修工具及设备使用说明和维修技术资料。设备厂家应根据设备技术性能及用户需求负责安装、调试,提供技术资料,满足使用,并负责使用、维修培训工作。机车控制器应包括:天线,天线支架,机控器安装支架,话盒,话盒转接器,外接灯显,外接扬声器,运记连接线,电源线,便携电池,便携充电器,电源转接盒,数据下载分析工具,系统下载分析及设置软件。数字区长台应包括:室外天线,天线支架,馈线,电源线,话盒,带扫描功能。手台数字锂电池容量大、耐低温。

附件2:标段二技术规格书:
新 建 铁 路
额 济 纳 至 哈 密 线
梧桐水至哈密东段
物 资 采 购 招 标
技 术 规 格 书
(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


一、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
(一)设备清单
序号名称单位产品描述数量备注
1列尾主机(数字制式)台内置了数字电台,可实时采集列尾主机运行状态数据、列尾主机GPS定位信息和GPRS网络信息。20数字制式
2数字列尾主机检测台台安装了数字电台的自动检测台4
3数字机车车号确认仪(含电池、充电器)个可监听列尾装置作业;有通话、置号、校准主机时钟、呼叫机车、车站功能14
4列尾主机数据下载仪台用于下载列尾主机“运行记录数据”4
512AH数字锂电池块双回路触点、自带电源开关、不使用断电卡40
6四路充放电器(数字型)台可同时对4块数字电池进行充放电作业8
7数字场强仪台检测列尾发射功能是否正常4
8列尾数据曲线显示器(含打印机、数据库及曲线软件)套专用列尾数据库的计算机系统2
9屏蔽室套8平米全金属型屏蔽室1
10追踪列尾主机客户端台监视GPS列尾主机的主机号、车次号、机车号、命令、风压、电池编号、电池电压/电量、工作电流、经纬度、速度、GSM信号强度信息4
11通过式功率计台用于测试正向功率计反向功率,有效解决复杂波形的功率和幅度测量问题4
12列尾信息管理系统套对列尾各作业环节进行安全卡控,通过信息共享对管理人员实时监测每台列尾主机的应用、作业及维修状态2
13天线驻波比自动测试仪个适用于数字列尾检测2
14司机控制设备(含列尾机车台、司机控制盒、机车天线、天线支架、馈线、电源线、控制盒连接线等)套采用数字电台及GSM-R模块,组成司机控制设备的列尾机车台,并与两个司机控制盒连接,可以在数字电台通信模式下或者GSM-R通信模式下,实现列尾装置功能。31双模
(具有GSM-R和400MHz数字两种通信方式
15司机控制盒“黑匣子”转储器个转储控制盒中的“黑匣子”数据,并可与列尾装置数据分析管理器的计算机连接,将记录数据上传至计算机数据库中2
16列尾机车台出入库检测系统
(含库检主机、库检PC机、打印机、音箱、天馈线等)套具有检测列尾机车台,列尾机车台故障报警,查询、显示及打印检测结果、储存检测数据(存储时间不小于30天)的功能。2
17司机控制盒检测仪个检测司机控制盒功能。2
18司机控制设备数据分析管理器(含PC、打印机、数据库及曲线软件)套配合司机控制盒“黑匣子”转储器,将司机控制盒的记录数据上传至司机控制设备数据分析管理器,可重现列尾装置作业全过程,并生成数据报表,并建立数据库,便于日后查询。1

(二)技术标准
列尾装置主机及附属设备主要技术要求必须符合铁道部《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GB/T2973-2006)、铁路总公司《数字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暂行技术条件》(铁总运〔2014〕218号)。
在哈密东站与既有兰新线运用的列尾主机互通互联,制式保持统一,便于机车长交路。
数字货物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设备列尾机车台应满足与实施追踪数字列尾主机连接使用的要求。
货列尾主机、电池通过CRCC认证。
(三)列尾装置及附属设备主要技术要求
1.列尾主机必须是通过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部门鉴定并所批复的生产厂家,主机内应有“黑匣子”记忆功能和数据记录系统、无线电列尾作业数据、再现现场作业过程和回放功能、防二次事故告警丢车告警等作息反馈功能:列尾主机的底座应不受车种型号的限制,均能进行安装使用。
2.列尾主机及司机控制盒必须与其他生产厂家的列尾主机及司机控制盒能够实现互联互通;并不受长交路机车和路局机车运用限制,并符合该区段内规定的无线通信频率和总公司、局无线电管理要求。
3.列尾主机检测台应采用新型数字电台检测台,并具备排风速率自动功能,能够确认列尾主机的排风口径符合铁道部GB/T2973-2006标准要求。
4.主机电池充电器(四路充放电器)的技术要求:采用智能数字充电器,充电器必须有自动充、放电功能;有微电脑记忆功能,不受停电后自动先放、后充电的干扰;有充、放电量、充电电压的显示功能和查询功能。
5.主机电池必须符合部颁技术标准和国家环保要求,满足列尾装置主机的技术要求,并保证在使用区段内有足够的电源供应。
6.其他如机车车号确认仪、屏蔽室、列尾状态追踪仪、列尾主机数据下载仪等附属设备应符合铁道部GB/T2973-2006标准要求,其中屏蔽室须有网线接口。
(四)其他要求
1.质量保证期:列尾设备自投入使用开始,质量保证期为一年,生产厂家负责无偿维修;保修期内列尾设备发生故障,使用单位通知厂方时,厂家须在48小时内到位服务。
2.提供技术资料:厂家须无偿提供全面技术资料及技术参数。
3.人员培训:厂家须无偿对使用单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4.安装调试:厂家负责对列尾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保证设备达到正常的运用状态。
5.按时供货安装:按签定的供货合同时间供货安装,并达到正常的使用和运用状态。
6.后续升级改造:技术标准发生变化,产品升级,厂家须无偿保证检测及数据采集设备的兼容性,并不得影响正常的运输生产。
7.投标者在投标书中应详细列出设备组成部分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和单价,上述价格将列入投标设备的基本价格内。在与中标人签定合同之前,买主拥有就上述产品的各种组成部分提出补充、修改的权利。经双方确认后写入合同。


填表及审批

招标人填写人: 招标人审核人:

物资招标采购站审批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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