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服务区升级改造项目2023年度服务区品质提升工程施工招标A5标段

高速公路服务区升级改造项目2023年度服务区品质提升工程施工招标A5标段

高速公路服务区升级改造项目2023年度服务区品质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速公路服务区升级改造项目2023年度服务区品质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黑交投发【2023】263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交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所涉及25个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包含室内改造、外立面改造、采暖、给排水、电气、场区景观、绿化及服务区信息化建设等。投资估算3.27亿元人民币。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界内高速公路沿线25处服务区。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25个服务区的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划分为6个标段,各标段主要工程情况见下表:

标段

建设地点

主要工程内容及工程

估算价元人民币)

A1

亚布力服务区上行、亚布力服务区下行,花果山服务区

亚布力服务区(上行)2179.46平方米;亚布力服务区(下行)1515.28平方米;花果山服务区8237.75平方米;建筑立面进行系统全面的改造提升,屋面更换,门窗更换,室内采暖、给排水、电气、智能化进行系统改造。室外亮化及景观提升。

*****

A2

运粮河服务区上行、运粮河服务区下行

新建服务区房车营地,场地景观绿化,设备用房及场地亮化,对服务区功能进行系统升级,既满足使用功能,又使服务器面貌焕然一新。

8000

A3

锦山服务区上行、锦山服务区下行

锦山服务区(上行)1002.55平方米;锦山服务区(下行)2625.42平方米;建筑立面进行系统全面的改造提升,屋面更换,门窗更换,室内采暖、给排水、电气、智能化进行系统改造。室外亮化及景观提升。

1876

A4

尚志服务区下行、智慧化服务区

尚志服务区(下行)990.39平方米;建筑立面进行系统全面的改造提升,屋面更换,门窗更换,室内采暖、给排水、电气、室外亮化; 服务区信息化建设方案主要在9+1个方面进行:即1个平台,9个模块,一个平台为服务区综合管理平台,9个模块主要包括智能停车子系统、夜间照明控制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自动化办公软件子系统、客流车流采集子系统、智能巡检子系统、商超餐饮管理子系统、电站运营子系统、光伏发电子系统。

3980

A5

兴凯湖服务区下行、黑瞎子岛服务区、伊春服务区上行、松花江服务区上行、松花江服务区下行,日月峡服务区,平山服务区上行、平山服务区下行

兴凯湖服务区1168.29平方米;黑瞎子岛服务区1331.89;伊春服务区-综合楼2408.14平方米;日月峡服务区*****.21平方米;平山服务区(上行)1722.95平方米;平山服务区(下行)1722.95平方米;松花江服务区(上行)277.54平方米;松花江服务区(下行)277.54平方米;厕所革命、屋面维修、外立面粉刷。

2080

A6

横道服务区上行、下行

横道服务区(上行)2067.89平方米;横道服务区(下行)3328.87平方米;建筑立面进行系统全面的改造提升,屋面更换,门窗更换,室内采暖、给排水、电气、室外亮化。

2180

注:具体工程量及工程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2.5计划工期: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122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建筑工程质量应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机电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2182-2020),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1)A1、A2、A3、A5、A6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A4标段: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壹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1) A1、A2标段: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完成且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累计独立完成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或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2)A3、A5、A6标段: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完成且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累计独立完成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或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3)A4标段: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

3.1.3财务要求

(1)2022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22年流动资产-2022年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主要人员要求

(1) A1 、A2、A3、A5、A6标段: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 A4标段: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持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本次招标仅A4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均不允许分包。

3.2.1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壹级资质,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须分别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专业分工和职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2个标段。投标人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不允许重复,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当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中均排名第一时,以预中标价高的标段优先推荐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其它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它标段依据标段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7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有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3日0时00分至2023年8月8日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

4.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3投标人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一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人民币/标段。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9时00分(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7. 其他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上级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交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深哈产业园A4栋

邮 编:******

联 系 人:代先生

电   话:187*****575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51-********/********

传 真:0451-********

电子邮箱:********@163.com">********@163.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养护运营部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99号

电 话:0451-********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

方法

(1)投标人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综合得分相等时,按业绩评分项高的优先;若业绩评分项分值也相同,则按施工组织设计项分值高的优先;若施工组织设计项分值也相同,则按2022年营业额高的优先。

(2)投标人在第二个信封评标价相同时,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优先原则:评标价相同时,按投标人第一信封综合得分高的优先;第一个信封综合得分相等时,按上述

(1)款确定优先顺序。

(3)当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中均排名第一时,以预中标价高的标段优先推荐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其它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它标段依据标段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人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相关规定执行。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联合体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1份。

(13)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1份。

(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1.2

资格评

审标准

(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③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⑥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⑦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⑧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⑨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⑩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

⑦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独立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9)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未重复。

(10)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

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40

主要人员:25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15分;

项目业绩:10分

具体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2.2.3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4名通过详细评审

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10.2 招标人设置标段成本价评估值A,投标人应视其投标报价情况自行判断,是否需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准备好与投标报价相对应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的来源、价格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A值时,使得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该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不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A=标段最高投标限价×0.85

3.10.3当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中均排名第一时,以预中标价高的标段优先推荐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其它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其它标段依据标段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评标办法附件:

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组织设计

40

施工总体计划

8

(1)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4.8~6.4分;

(2)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6.4~8分。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20

(1)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比较详细、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得12~16分;

(2)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得16~20分。

质量、安全、环保等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12

(1)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7.2~9.6分;

(2)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9.6~12分。

2.2.2(2)

主要人员

25

项目经理

任职资格与业绩

12.5

A1、A2、A3、A5、A6标段: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加分情况如下:

每有一个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加2.5分,最多加2.5分。

A4标段: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加分情况如下:

每有一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加2.5分,最多加2.5分。

项目总工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12.5

A1、A2、A3、A5、A6标段: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加分情况如下:

每有一个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业绩,加2.5分,最多加2.5分。

A4标段: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0分,加分情况如下:

每有一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业绩,加2.5分,最多加2.5分。

2.2.2(3)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10

科研开发和

技术创新能力

10

投标人均得10分。

履约信誉

10

履约信誉

10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10分。

项目业绩

15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项目业绩

15

A1、A2、A3、A5、A6标段: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9分,加分情况如下:

(1)在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累计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建筑面积每增加1,000㎡,加3分,最多加6分

A4标段:

(1)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业绩加 3分,最多加6分。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指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所承担工程的相应业绩之和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加分不设年限要求;

3.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提升工程 服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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