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平台网站宣传实物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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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城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信息平台网站宣传实物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治分公司受长治市城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的委托就长治市城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信息平台网站宣传实物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HCZB-SXCZ-2015-0145

二、项目名称:长治市城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信息平台网站宣传实物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一包,报价人进行投报,所投报的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规定。

第一包:信息平台网站宣传实物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88700元


货物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

供货期

鼠标垫Ⅰ

尺寸:210mm*250mm*3mm

材质:环保橡胶发泡材料

做工要求:四色印刷,精锁边

17000

10日历天

鼠标垫Ⅱ

17000

10日历天

鼠标垫Ⅲ

17000

10日历天




2、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商家或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广告宣传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推算时间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审小组最终认定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报价人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经办人身份证;

(7)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及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度)。

六、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5年11月17日至2015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节假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长治市威远门北路34号西北商城十楼(国税大厦对面)。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谈判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长治市威远门北路34号西北商城十楼(国税大厦对面)。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授权代表出席。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城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180*****669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治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霍琳蔓

地址:长治市威远门北路34号

联系电话:131*****088

2015年11月17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治分公司

2015年11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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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治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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