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公司海上油气田设备设施监测检验综合评估及数据分析技术咨询服务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装备公司海上油气田设备设施监测检验综合评估及数据分析技术咨询服务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名称: | 装备公司海上油气田设备设施监测检验综合评估及数据分析技术咨询服务专有协议 |
完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效,合同有效期内执行“1+1+1”模式 |
项目概况: | 招标人在未来几年将承担越来越多的海上油气田海洋平台结构、压力容器、工艺管线、海底电缆等设备设施监检测综合评估分析,需要具备相关的强度评估、腐蚀分析、风险分析及服役状态监测分析相关业务能力,同时在监测检验数据分析整理等板块业务量需求较大。为了保质保量、不断提高检测公司业务水平,补齐检测公司一体化产业链短板,完成相关业务项目,保障海洋平台安全平稳运行,确保七年行动计划落实,需要投标人提供相应服务。 |
项目所在地: | 甲方指定的评估及数据分析工作地点 |
服务内容简介: | 服务内容包括海洋平台结构监检测检验综合评估分析及数据分析、海洋石油平台静设备监检测检验综合评估分析及数据分析、海上油气田海底电缆监检测检验综合评估分析及数据分析、海上油气田专业设备监检测检验综合评估分析及数据分析。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信息公开): (1)投标人近三年(在2020年1月 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已完成2项设备设施监测检验综合评估类、或数据分析类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每提供1个已完成订单算为1项业绩。(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3、人员要求 (1)设备设施监测检验综合评估项目经理不少于1名,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并提供相应职称证书;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设备设施监测检验综合评估技术专家不少于2名,技术职称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并提供相应职称证书;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设备设施监测检验综合评估高级人员不少于2名,技术职称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并提供相应职称证书;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设备设施监测检验综合评估中级人员不少于6名,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软件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平台结构分析软件、多相流模拟软件、缺陷评估软件、腐蚀速率分析软件、管道整体结构校核软件等软件资源;相关软件需自有,并提供所有权证书或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权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中的软件所有者应与投标人一致。如无法提供,需承诺中标后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软件服务。 5、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报表。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8月02日到2023年08月11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8月25日 09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25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天津评标基地第十三评标室(小/天津)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投诉受理联系人:叶萍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邮编:****** 固话:022-******** 邮箱:yeping@cnooc.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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