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远镇福银路京东雨水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望远镇福银路京东雨水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远镇福银路(京东)雨水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望远镇福银路(京东)雨水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3〕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万河汇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铺设d600-d12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72m,设置雨水检查井6座、通过池1座、八字管道出水口1座,沟底砌护400m,破除并恢复机动车道140㎡、人行道160㎡,清理现有排水管道1200m。
2.2 建设地点:永宁县望远镇福银路;
2.3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宁夏万河汇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与永安巷交叉口西南角光耀中心B座1705)领取招标文件、技术标封皮及其他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09:00,地点:宁夏万河汇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与永安巷交叉口西南角光耀中心B座1705)。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永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万河汇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宁县望远镇政通路D4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与永安巷交叉口西南角光耀中心B座1705
联系人:冯瑞强 联 系 人:兰芳芳、李超、崔昀
电话:187*****504 电 话:0951-*******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远镇福银路(京东)雨水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望远镇福银路(京东)雨水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3〕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万河汇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铺设d600-d12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72m,设置雨水检查井6座、通过池1座、八字管道出水口1座,沟底砌护400m,破除并恢复机动车道140㎡、人行道160㎡,清理现有排水管道1200m。
2.2 建设地点:永宁县望远镇福银路;
2.3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内容的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至宁夏万河汇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与永安巷交叉口西南角光耀中心B座1705)领取招标文件、技术标封皮及其他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09:00,地点:宁夏万河汇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与永安巷交叉口西南角光耀中心B座1705)。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永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万河汇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宁县望远镇政通路D4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与永安巷交叉口西南角光耀中心B座1705
联系人:冯瑞强 联 系 人:兰芳芳、李超、崔昀
电话:187*****504 电 话:0951-*******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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