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第七中学学生校服选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卫市第七中学学生校服选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D(ZC)-2023-26号

项目名称:中卫七中学生校服选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春秋装140元/套,夏装90元/套

最高限价(如有):春秋装140元/套,夏装90元/套

采购需求:中卫市第七中学学生校服选用采购项目,具体数量以学生实际定制人数为准。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续签,完成第一年服务后,经甲方考核评估未达到服务要求及合同约定,视为考核不合格,甲方不续签后续合同,合同终止,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4)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查询系统为准,投标单位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最终认定以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4)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6)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7)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8 月 2 日至 2023 年 8 月 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报名后通过邮箱获取文件

方式:供应商须在公告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将采购文件报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送至代理公司或发送扫描件至代理公司邮箱(*********@qq.com)。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卫市第七中学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卫市第七中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第七中学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黄河街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方式: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秀府西门北面营业房105号                   

联系人:李梦婷

联系方式: 157*****188            

代理机构:宁夏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生校服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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