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第二十二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净月高新区数智农业展位布展服务竞争性磋商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第二十二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净月高新区数智农业展位布展服务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第二十二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净月高新区数智农业展位布展服务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02日 16:3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8月03日至2023年08月0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8月15日 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
预算金额 | ¥1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绍双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 | ||
采购单位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于正玉、04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亚泰大街与繁荣路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绍双、0431-******** | ||
附件: | |||
附件1 | 农博会展位布展-竞争性磋商公告(1).docx |
项目概况
第二十二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净月高新区数智农业展位布展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RF-2023-012
项目名称:第二十二届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交易)会净月高新区数智农业展位布展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在第二十二届长春农博会展馆区2号厅设置“净月高新区数智农业展位”,展位面积315平方米,主要展示净月高新区数字技术在农业全产业链中的应用与创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7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依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规定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5)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官网截图。(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3日 至 2023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方式: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福祉大路1572号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于正玉、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锐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亚泰大街与繁荣路我的家园4栋2单元204室
联系方式:郭绍双、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绍双
电 话: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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