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特殊教育学校零星维修项目
上饶市特殊教育学校零星维修项目
上饶市特殊教育学校零星维修项目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上饶市特殊教育学校 | |||
招标工程项目 | 上饶市特殊教育学校零星维修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上饶市特殊教育学校 | |||
主管部门 | 上饶市教育局 | |||
项目服务时间 | 服务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 |||
项目总投资 | 本项目投资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 | |
招标概况: 上饶市特殊教育学校零星维修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获取招标公告内容。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工作内容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详见附件)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上饶市特殊教育学校零星维修项目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市政类)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需持有有效C类安全考核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元,合同总造价不得超过控制价。 2、根据饶建发【2019】177号文件规定,线下评标。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相关的其它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八大员、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能为本单位以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或国有企业人员且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按赣建招标【2020】1号文件执行),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建筑工程类)、关键岗位【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已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省市企业投标时凭该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可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提供有效的上岗证或培训证书,其中安全员还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前满足6个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承担投标本工程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等不得为同一人,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是指在编在岗且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否则招标人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按饶府办【2011】2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6、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 7、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 8、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均须按饶府厅字【2019】10号文规定,投标时必须提交由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及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承诺书,并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承诺书格式自拟)。 9、本项目执行饶府发【2019】13号文件《上饶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按饶府发【2019】13 号文规定,投标单位一年内累计二次报名后,无故放弃投标的;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采取利诱、诋毁、恐吓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排挤或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的,应当列入“黑名单”范围。由代理机构做好统计,统计表送业主单位和监督机构。 10、中标单位需严格按照考核标准接受招标单位进行季度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附件一: 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拒收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3)禁止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 (4)禁止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加投标;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等弄虚作假行为. 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并依法进行处罚。 (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改投标文件中约定的管理人员和完成中标项目的其他技术标准。 (6)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以企业不良记录行为记入相关信用平台。 注:以上1-12项需提供响应承诺函,未提供为无效投标处理。 | |||
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7日 | |||
签到方式 | 2023年08月8日上午08:30至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上饶市特殊教育学校 方式:上门登记签到(登记签到顺序编号为本次开标会序号) 完成登记签到的投标人请及时入群,因未及时入群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开标时间 | 2023年8月8日上午09:30 | |||
开标地点 | 上饶市特殊教育学校 | |||
其他要求 | 无 | |||
开、定标程序 | 1、开标会开始,宣布开标会纪律和开标会有关事项; 2、按投标人登记签到序号即为本次开标会序号,当投标人超过15家时,采用摇号机随机抽取15个备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超过15个的,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不排序。未入围15个备选投标人的退场。 招标人从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个投标人。剩余的备选投标人作为候补投标人。 3、查验3个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有效投标人,未响应的,其投标无效。出现无效投标人的,招标人在候补投标人中再随机抽取并补足3个; 4、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招标人在有效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6、当场宣布中标候选人; 7、宣布开标会结束。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工程、草坪铺设、墙面抹灰、铺设塑胶卷材、混凝土沥青路面、大门及文化墙安装等相关改造工程。
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单次服务金额在 1 万元(包括 1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零星维修,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依据,以第三方机构审核结果为准。单价按照最新版江西省工程建设信息价认定,如无可参考信息价,按双方共同询价结果认定。
②单次服务金额在 1 万元(不含 1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零星维修,材料价格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依据,以第三方机构审核结果为准,单价按照最新版江西省工程建设信息价认定,如无可参考信息价,按双方共同询价结果认定;人工费用按以下方法计算:普通工人每人每小时不高于 26 元人民币;技术工作每人每小时不高于 43 元人民币。
③年度零星维修项目结算价格原则上不得超出期望价格。发包对象应自行掌握已发生工程量,可每季度或每学期申请结算一次,当实际发生价格低于且接近期望价格时,发包对象应当主动提出结算请求,并同意对结算价格低于期望价格的部分无条件自愿放弃。
④合同约定期限已满,但实际发生金额低于期望价格的80%时,经协商,双方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合同期限,直至接近或等于期望价格。
⑤应与发包对象约定响应学校零星维修通知的时间(原则上接到校方通知后 2 小时内,必须响应并派人到现场,按校方要求做好维修工作)。
⑥发包对象须严格履行与直属学校签订的服务合同和施工单项合同,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工程建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零星维修。发包对象须自觉接受项目学校的考核,原则上每季度考核一次,如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报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后,该发包对象所服务的所有项目学校均提前终止服务合同。
招标人:上饶市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55*****353
代理机构:南通卓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198
附件
上饶市特殊教育学校零星维修项目施工单位
考核细则
考评项目 | 考评要求及细则 | 分值 | 得分 | 扣分描述(事例) |
一、组织管理(10分) | 1.按要求提交项目部人员架构,指定1名现场负责人 | 3 | ||
2.未得到业主单位认可,不得随意更换现场负责人 | 3 | |||
3.现场负责人持证上岗,主要施工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 | 4 | |||
二、工程质量(30分) | 4.现场负责人全程在施工现〉场 | 4 | ||
5.按照专业施工规范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 8 | |||
6.隐蔽工程提前通知业主、监理,施工时共同在场;按规范、规定要求施工,留存完整的图片、影像资料 | 6 | |||
7.施工方采购的材料,应为符合项目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 6 | |||
8.按照业主、监理的通知要求,及时完成工程问题的整改 | 6 | |||
三、现场管理(30分) | 9.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的劳动管理和劳动教育,按照安全规范施工,安全措施得当,不出现施工安全事故 | 8 | ||
三、现场管理(30分) | 10.施工人员服从和遵守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规章制度,施工现场严禁出现打架、斗殴,工作前严禁喝酒 | 6 | ||
11.材料堆放及现场施工服从学校管理,材料堆放整齐、规范,垃圾及时清运,施工现场保证工完场地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通畅 | 4 | |||
12.文明施工措施到位;做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不得随意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围护设施 | 4 | |||
13.妥善保护学校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未经学校同意,施工方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 | 4 | |||
14.按照规范和要求,及时提交完整的工程资料 | 4 | |||
四、合同履行(30分) | 15.积极配合业主和监理开展工作,按照业主提供的设计方案,不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和施工内容,不偷工减料,在规定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 8 | ||
16.接到业主零量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必须响应并派人到现场,按业主要求做好维修工作 | 11 | |||
17.严格遵守廉政纪律 | 11 |
考核时间:
项目学校(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说明:满分100分,低于90分为考核不合格。
标签: 零星维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南通卓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