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南宁市劳动维权申请书》、《劳动者劳动维权证据目录》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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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印刷《南宁市劳动维权申请书》、《劳动者劳动维权证据目录》

项目编号:620*****24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莉 *******

报价起止时间:2023-08-02 17:14 - 2023-08-07 17:14

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印刷《南宁市劳动维权申请书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其他印刷服务; 参数要求:双面,内页80g双胶纸,A4大小,100张/本;

次要参数要求:
200本 6000.00 -
印刷《劳动者劳动维权证据目录》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其他印刷服务; 参数要求:单面,内页80g双胶纸,A4大小,100张/本;

次要参数要求:
200本 40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要求.doc

响应附件要求:供货商资质及要求
(一) 供货商必须属于2023年度南宁市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定点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及印刷许可证。
(二)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三)需提供2023年连续三个月的完税和社保证明
(四)供货商需在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排版、印刷且交付货物,并完成验收,对无法正常交货影响采购方使用的,未按采购项目需求表材质、规格报价的,未满足采购人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的,报价人需承担竞价底价30%的违约金,并由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按照网上服务协议(承诺)有关条款追究供应商责任。
(五)报价含:设计费、编辑费、排版费、校对费、印刷费、运费、税费等相关费用。
(六)在“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实施采购的过程中,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向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反映,由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按照网上服务协议(承诺)有关条款追究服务供应商责任,并将处理结果报南宁市财政局备案。
1.竞价成交后拒绝承接项目。
2.恶意低价竞标,擅自承诺或未按承诺给予优惠的。
3.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4.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5.未按采购合同履约的。
(七)在“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实施采购的过程中,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向南宁市财政局反映,由南宁市财政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网上服务协议(承诺)有关条款追究服务供应商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竞价成交后故意拖延签订合同的。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成交后未按照竞价信息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6.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商务条款:
1.供应商必须有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否则报价无效
2.具有“2022年度南宁市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定点供应商”资格;
3.需提供2022年连续三个月的完税和社保证明
4.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7.AA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8.AAA级诚信供应商
9.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青秀区 南湖街道 东葛路68号704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印刷《南宁市劳动维权申请书》、《劳动者劳动维权证据目录》 供货商资质及要求 (一) 供货商必须属于2023年度南宁市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定点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及印刷许可证。 (二)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三)需提供2023年连续三个月的完税和社保证明 (四)供货商需在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排版、印刷且交付货物,并完成验收,对无法正常交货影响采购方使用的,未按采购项目需求表材质、规格报价的,未满足采购人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的,报价人需承担竞价底价30%的违约金,并由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按照网上服务协议(承诺)有关条款追究供应商责任。 (五)报价含:设计费、编辑费、排版费、校对费、印刷费、运费、税费等相关费用。 (六)在“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实施采购的过程中,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向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反映,由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按照网上服务协议(承诺)有关条款追究服务供应商责任,并将处理结果报南宁市财政局备案。 1.竞价成交后拒绝承接项目。 2.恶意低价竞标,擅自承诺或未按承诺给予优惠的。 3.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4.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5.未按采购合同履约的。 (七)在“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实施采购的过程中,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向南宁市财政局反映,由南宁市财政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网上服务协议(承诺)有关条款追究服务供应商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竞价成交后故意拖延签订合同的。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成交后未按照竞价信息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6.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商务条款: 1.供应商必须有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否则报价无效 2.具有“2022年度南宁市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定点供应商”资格; 3.需提供2022年连续三个月的完税和社保证明 4.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7.AA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8.AAA级诚信供应商 9.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印刷 目录 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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