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东方市福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竹金沟公园规划设计条件修改方案的公示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东方市福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竹金沟公园规划设计条件修改方案的公示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东方市福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竹金沟公园规划设计条件修改方案的公示
为创建“宜居宜游宜业热带滨海花园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园林景观,美化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公园配套设施的建设,对福耀片区竹金沟公园规划设计条件进行修改。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用地规模及位置
本项目用地面积为9.30公顷,位于东方市主城区福耀片区琼西路东侧、东海派出所北侧。
二、调整修改缘由及项目建设意义
《东方市福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竹金沟公园位于琼西路与竹金沟交汇处东侧,拟建公园用地面积约9.3公顷(其中陆域面积7.2公顷、水域面积2.1公顷),在现行规划中为公园用地。但因上版总体规划开发边界限制等原因,入库地块为非建设用地。经核实,经自然资源部审批启用的“三区三线”中,该项目地块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内,为更好保障该项目建设使用,促进东方打造滨海城市带节点和亮点城市,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督查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和规范标准,我局拟启动该地块规划调整工作。
依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一)因城市、镇、乡、旅游度假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发生变化,需要修改的;(二)实施国家、省重点工程需要修改的;(三)实施市、县、自治县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的规定。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第二条第三款:“严格界定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条件。规划调整应当以保障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为前提,不得违反市县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底线和生态环境、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城市安全等强制性要求因上位规划发生变化,或者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市县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等民生工程,以及其他经评估确需调整的情形,方可开展规划调整工作。”
综上,“三区三线”划定后该项目地块被纳入开发边界内,同时该项目属公共服务设施类民生工程,具备规划修改条件。根据《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琼自然资规〔2022〕3号文)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本次控规调整属于一般调整,拟按程序进行调整。项目建成后有利于美化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公园配套设施的建设。
三、规划指标修改内容
《东方市福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竹金沟公园修改前规划林地(03)面积*****平方米,陆地水域(17)面积*****平方米;修改后规划公园绿地(1401)面积*****平方米,陆地水域(17)面积*****平方米。
四、公示主要图纸
(一)本项目区位示意图;
(二)地块图则。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24日)
六、公示地点
东方市人民政府网(http://dongfang.hainan.gov.cn/),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七、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至:dfsgtj@126.com;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至: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4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规划岗311;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八、咨询电话
0898-********,联系人:杨工。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6日
(一)本项目区位示意图
(二)地块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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