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P9滑行道道面增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P9滑行道道面增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5-11-17


  (招标编号:****-********020T)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P9滑行道道面增补工程已由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首都机场飞行区西跑道P9滑行道

  2.2 本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1) 场道工程

  将P9滑行道南侧道肩局部拆除后向南拓宽,最宽处道面约拓宽8.2米,相应改造新建10.5米宽道肩,改造分为与西跑道中心线垂距118.59米范围内道肩和与西跑道中心线垂距118.59米到C滑行道之间的道肩两部分。

  与西跑道中心线垂距118.59米范围内的道面结构自上而下依次为6厘米厚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凝土(SMA-16)、9厘米厚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土工布、沥青粘层油、10-20毫米厚AC-5隔离层、沥青透层油;道肩结构自上而下依次为5厘米厚沥青混凝土(AC-16)、7厘米厚沥青碎石基层(ATB-25)、沥青粘层油、10-20毫米厚AC-5隔离层、沥青透层油。

  西跑道中心线垂距118.59米到C滑行道之间的道面结构由上至下依次为6厘米厚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凝土(SMA-16)、9厘米厚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土工布、沥青粘层油、10-20毫米厚AC-5隔离层、沥青透层油、30厘米厚碾压混凝土基层、30厘米厚碎石基层;道肩结构由上至下依次为5厘米厚沥青混凝土(AC-16)、沥青粘层油、10-20毫米厚AC-5隔离层、沥青透层油、20厘米厚碾压混凝土基层、30厘米厚碎石基层。

  工程新建15厘米厚沥青混凝土道面1123平方米、5厘米厚沥青混凝土道肩1978平方米;挖除、外弃土方764立方米;拆除现道肩2431平方米;擦除现道面标志64平方米,划设新道面标志线167平方米。

  (2) 目视助航工程

  将改造范围内的滑行道中线灯灯箱重新设置在土面区,灯位不变;滑行道边灯、跑道警戒灯按新滑行道边线重新布置;滑行引导标记牌按新建道面边线重新定位。

  工程需拆除并安装隔离变压器箱50个,拆除灯具16个,安装灯具11个,拆除及安装标记牌1个,更换灯光一次电缆1200米、灯光二次电缆3520米,并敷设一次电缆保护管410米、二次电缆保护管1820米。

  2.3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21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 3 月 15 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不停航施工,每月一周,每天停航时间6小时,开航前恢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的风险。

  (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同时提供2015年 8 月~2015年 10 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

  (5) 业绩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独自完成过一项3万平米(含)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机场场道施工业绩,并且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独自完成过一项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业绩,以上业绩均已经验收合格。投标人须提供工程名称、工程竣工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民航机场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具有安全考核证书“B”本,并且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在一项3万平米(含)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机场场道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册职工;

  (7) 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民航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册职工;

  (8) 信誉要求: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在施工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制;

  (9)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由牵头人企业人员担当;

  (2) 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的要求:

  a. 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b. 资质要求: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c. 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d.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同时提供2015年 8 月~2015年 10 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

  e. 业绩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独自完成过一项3万平米(含)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机场场道施工业绩,并且均已经验收合格。投标人须提供工程名称、工程竣工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f.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民航机场工程)执业资格及具有安全考核证书“B”本,并且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在一项3万平米(含)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机场场道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册职工;

  g. 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民航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册职工;

  h. 信誉要求: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在施工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制;

  i.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 联合体成员需满足以下要求:

  a.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b.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c.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d.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4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同时提供2015年 8 月~2015年 10 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

  e. 业绩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独自完成过一项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业绩,并且均已经验收合格。投标人须提供工程名称、工程竣工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f. 信誉要求: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在施工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制;

  g.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4 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1) 对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2) 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4. 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5年 11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207室 进行投标报名。

  4.2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寄收件地址等)。

  备注:以上报名资料须加盖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4 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携带报名资料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207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招标结束后,退还押金。

  5.3 本工程不采用邮寄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顺义区四纬路中国服务大厦

  联 系 人: 傅相瑜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邮 编: 100020

  联 系 人: 张博 李琛

  电 话: ***-******** ***-********

  电子邮件: lichen@cbwtc.com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015年11月17日

  注1: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是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P9滑行道道面增补工程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必究。

  注2: 只有在北京国际贸易公司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填写“购买标书记录”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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