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先行发展区闽商电子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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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先行发展区闽商电子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号:)已由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项目总投资49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边境经济合作区
2.项目规模: 闽商电子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用地面积
******平方米(300亩);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厂房16座;门卫室2座;设备用房1座,道路硬化及管网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先行发展区闽商电子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范围: 本项目可研批复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报告文本、概算编制,成果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经济指标,设计说明等;提供投资估算,各专业设计图纸等;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相应初步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8月2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9月18日
总工期: 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资格(本单位注册);
3.投标其他条件: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8月1日至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4.(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且信息报送册中具备本项目要求的相应设计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人员必须为信息报送册中相对应的已登记人员;(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②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6)其他要求: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c、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8月02日到 2023年08月22日
2.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3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3日 10:30
2.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文号:塔边发改投资[2023]05号)已由塔城地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
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后20天(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新疆塔城市红楼街13号 | 地 址:新疆塔城市新华街饮马巷2号 |
联 系 人:安优 | 联 系 人:姚明月 |
电 话:153*****898 | 电 话:132*****77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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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