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T923项目市电引入及电力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T923项目市电引入及电力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T923项目市电引入及电力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5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Z-2023-279

项目名称:T923项目市电引入及电力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4

最高限价(元):*******.1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T923项目市电引入及电力工程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本工程为T923项目市电引入及电力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主要建设内容为:①6800m2单体建筑内变配电房10/0.4KV变配电系统工程(不包含低压柜出线电缆);②外网部分:主供电源由10KV福花线延安路花儿沟2号开关站备用间隔馈出一回路高压电缆沿现状电缆隧道J1-J12、新建电力排管J12-J19及现状电力排管J19-J27至新建配电室;备供电源由电力设计图纸中10KV八绿线109号支007号杆处J32-J27至新建配电室,改为由10KV八绿线108号杆“T”接-J19-J27至新建配电室,电缆由现状附杆引下,沿新建及现状电力排管敷设至新建配电室。新建电力排管部分为J12至J19段,新建电力井为J13、J14、J15、J16、J17、J18及10KV八绿线108号杆处1座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等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纳税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同时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企业具有良好信用,近三年内没有被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有关部门予以禁入处理等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须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2日至2023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8月15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7、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与会展纬四路交叉口西220米绿地中心蓝海大厦24楼

联系方式:139*****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瑶

电 话:139*****735

附件信息:

标签: 电引入及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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