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政厅救灾储备物资采购--救灾帐篷招标公告

辽宁省民政厅救灾储备物资采购--救灾帐篷招标公告




辽宁省民政厅救灾储备物资采购--救灾帐篷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省民政厅委托,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救灾帐篷(编号:LNZC2015-0323)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分包产品名称
112㎡救灾单帐篷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报价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谈判报价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供应商须为报价产品的制造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为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liaoning.gov.cn)“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获取采购文件、报名登记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5年11月24日,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登记详见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网(网址http://www.lnzc.gov.cn)“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报名登记注意事项”。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采购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5-11-25 09:00(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民政厅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联系人: 裴树纯
联系电话:024- ********
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综合楼A座515室
项目联系人:李向东 、康震
联系电话:***-********/********
传真:***-********
谈判保证金咨询电话:***-********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16日




附件:LNZC2015-03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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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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