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设备招标公告
新增设备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新昌丽江路CNG汽车加气站改造工程项目,原CNG加气站的工艺为CNG拖车到达CNG加气站后,通过卸气高压软管与卸气柱相连。启动卸气压缩机,CNG经卸气压缩机加压后,通过顺序控制盘进入高、中压储气井组,储气井组里的CNG最后通过加气机给CNG燃料汽车加气。站内设有3台双枪CNG加气机,一台压缩机橇(含顺序控制盘)1500立方米/h,水容积2立方米的地下储气井3个,设计CNG加气量10000立方米/日。
本次改造增加了LNG增压气化系统,LNG经质量流量计计量后进入低温高压柱塞泵,由低温高压柱塞泵加压至2.0~25.0MPa,转入高压气化器气化,当气化后的CNG温度低于5℃时,自动开启高压水浴式复热器进行复热,气化后的CNG通过顺序控制盘,储存于CNG储气井,储气井组里的CNG经加气机给CNG车加气。
LNG气源来自已建的LNG气化站预留接口。改造后本站具有L-CNG加气功能,同时保留原有CNG加气子站的功能。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 (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标段内容:
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新昌丽江路CNG汽车加气站改造工程新增的主要工艺设备、自控系统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
2、资格条件: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5)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交有效的证明文件;
(8)制造商持有GC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近三年(2012年以来)具有LNG加气站或L-CNG加气站设备成套业绩6套(须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供货范围内容的页面)(格式见第七章附表3);
(10)如投标人未具备安装资质,设备安装部分(具体范围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分包,分包安装单位须拥有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具备GC1级压力管道安装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拟将设备安装部分分包的则须提供与分包单位的分包协议;
(11)设备具有通过国家认可的防爆合格证;
(12). 在华东地区(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上海市)设有售后服务点或办事处;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8日10:30;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6楼;
招标人于2015 年11月17日至2015 年11月23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在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8号白马大厦7楼D座)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指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应杭州市税务局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必须提供公司税务登记证号码。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采用电汇方式,具体请与标书出售联系人联系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8号白马大厦7楼D座)
招标人: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西湖支行
银行帐号:1202 0204 1990 0157 384
标书出售联系人:罗永芬
电话: 0571-********
业务联系人:李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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