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施工总承包工程重招标公告
电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施工总承包工程重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天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温州电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重招)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天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浙江天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工程(重招)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条7万吨/年干渣磨细生产线,1条12.8万吨/年粗灰磨细生产线,1套32万吨/年粉煤灰分选系统,并包括3×2100m3钢灰库、渣仓、石膏堆棚、地磅等。主要包括:1套60T/h粉煤灰分选系统,1座Φ12×30m原灰库,2座Φ12×30m细粉库,1座Φ4×17.5m粗灰库,1套15t/h干渣球磨机(Φ2.2x7m)系统,1套22t/h粗灰磨细球磨机(Φ2.4x10m)系统等。
除招标人已完成的空压机系统(含空压机房、冷却水系统、系统电源等),以及甲供设备(球磨机、分选系统等)外,本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并负责设备(含甲供设备)的卸货、保管、安装、调试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任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以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参与的火电厂类似配套工程施工业绩;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 类证书,人数至少派 2 名;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11月 16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2号白马大厦7楼D座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2月 7 日 10 时00 分,地点为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6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天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
联系人:李峰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标书出售联系人:罗永芬
电话:0571-********
业务联系人: 钟蔡泽
电话:0571-********
开户名称: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02 0204 1990 0157 384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西湖支行
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2号白马大厦7楼D座
日期: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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