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净化回收增产措施配套服务
天然气净化回收增产措施配套服务
天然气净化回收增产措施配套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1-2023-FZ252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然气净化回收增产措施配套服务。
该项目资金计划已下达,计划文号为油辽外发〔2023〕16号,计划金额暂估 220万元(含税),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3实施地点:四川省、重庆市。
2.4招标范围:
(一)招标内容:
为天然气净化回收增产措施提供配套服务,对天然气净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进行拉运,提供燃气发电机、污水罐车及相关操作人员,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为准。项目总费用含人员费用、食宿交通、设备材料折旧费、油料费、QHSE费用、管理费、利润等完成本工程的全部费用,含税金。
(二)结算条件
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签认的工作量签认单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作量和招标人最终审定结果为准,中标人需提供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技术标准
1.《辽河油田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辽河油田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及当地的相关管理制度;
2. 车辆应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办理国家规定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持性能良好,车辆及驾驶员的各种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管理规定要求;
3.保持车体内外整洁、无破损无渗漏,听从调度安排随叫随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达到使用单位要求。
4.服务要求
(1)保证运输车辆及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运输要求;
(2)运输车辆听从用户单位合理调派和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生产任务,满足用户单位任务质量要求,方可给予工作量认证;
(3)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车辆服务,不得擅自将承运车辆调回,因承运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承运车辆及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4)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环境污染、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等;
(5)风险识别、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运输风险、季节转换运行风险、车辆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风险识别和评估,风险识别和评估要全面;
(6)承担车辆的油料供给及因中标人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载货数量以车辆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为限,不允许超载;
(8)严格执行辽河油田公司和当地安全生产管理、运输市场管理相关制度,提供及时、安全服务,满足生产需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提供服务。及时性:跨生产区域调度,在24小时内到位,作业区内调度,在调度要求的时间内到位。
(9)投标人应为拉油车辆配备齐全完善的安全附件,按油田公司相关要求为员工配备齐全有效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二)人员的专业要求和行为规范
每部车至少配备驾驶员1人,驾驶人员驾驶证等相关证件齐全,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无醉驾、毒驾、危险驾驶犯罪、涉油违法犯罪和较大交通事故主责记录,能够熟练操控车辆运行,保证拉运车辆行驶安全。驾驶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合格。(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证明扫描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3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1)资质要求: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
(2)设备要求:自有20方及以上罐车至少6台。(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车辆保险、罐体检验合格证)、250KW燃气发电机组1台(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设备照片以及250KW燃气发电机组的检验报告)。
(3)人员要求:
服务人员不少于19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须持有HSE证;驾驶员不少于6人,须持有A2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硫化氢证件;押运人员6人,须持有押运证件;操作人员3人,须持有硫化氢证件;维修人员2人,须持有机修技术人员证件、硫化氢证件。
(4)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类似的项目业绩证明,至少1个及以上(需提供有效业绩合同、结算发票清晰扫描件,且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发票对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发票查询截图,发票网页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出日之后,不齐全及不符合业绩不予认可。)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5从事工程技术服务投标人队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见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承诺书)
3.6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中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3.7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0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在缴纳资料包费时,在备注一栏务必要备注好购买对应项目的招标编号。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8月17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3〕85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元人民币(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在备注一栏务必要备注好对应项目的招标编号。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年8月17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如确有需求,请提前联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27-*******
电子邮箱:zjianshu@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3年8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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