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网络信息安全升级建设三级评测采购项目

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网络信息安全升级建设三级评测采购项目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常燊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分公司受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的委托,就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网络信息安全升级建设(三级)评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采购项目名称: 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网络信息安全升级建设(三级)评测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CSLY2023-002

3.项目预算金额:16万元

4.采购内容:采购网络信息安全升级建设(三级)评测,提升网络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并出具公安部门认可的评测报告,确保三级医院复审、数字化医院建设、电子病历应用等网络安全。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如需整改,不包含整改时间),完成测评工作,出具测评报告并取得备案证明毕。

7.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期限: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验范围涵盖相招标内容)。

(2)供应商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且可在中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进行查询;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1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不接受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法人主体。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0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8:00分。

2.获取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6号楼701-2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售价300元。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复印件;(注:报名时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验范围涵盖相招标内容)。

4.3供应商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且可在中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进行查询;

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1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4.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7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8不接受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法人主体。

4.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6号楼701-2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发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磋商文件费等工作。因投标人原因等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和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4.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商都路53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话:136*****70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常燊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分公司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话:191*****110

2023.8.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安全 评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河南常燊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