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长春新区教育局农村地区学校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长春新区教育局农村地区学校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教育局农村地区学校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3-053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教育局农村地区学校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主要内容:

(1)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中心学校地址: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校车服务,学生专用校车15辆

(2)长春市新区兴港学校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兴港街道办事处腰屯村四组 校车服务,学生专用校车11辆

(3)长春高新第二实验学校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瑞祥路 330号 校车服务,学生专用校车2辆

(4)长春高新兴华学校地址:长春市宽城区福源西街1355号校车服务,学生专用校车4辆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每年每辆车单价******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之日起3年

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2楼B208大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同时在现场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CA 证书解密: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建议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进行现场解密或进行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教育局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0431-********(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大路810号7楼

联系方式:0431-********(张黎黎)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黎黎

电 话:0431-********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投诉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0431-********

5.“政采数金平台”

联系电话:0431-********/********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车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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