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1.5T磁共振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GE1.5T磁共振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GZB[2015]138
1.招标条件秭归县人民医院GE1.5T磁共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秭归县财政局以秭财采计[2015]139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秭归县人民医院位于秭归县长宁大道,秭归县人民医院GE1.5T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对一台磁共振医疗检测设备及系统提供定期保养、远程服务及现场服务工作。2.2 招标内容:磁共振整机保修、零配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制冷系统、诊断线圈、电子系统等技术及维保服务工作。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服务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1)供给许可:①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②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维修或医疗器械销售);③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检测、维护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 (5)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4日9时00分至2015年11月20日17时30分,登录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须注册成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具体操作参见:http://www.zgzb.gov.cn:9000/zgWebSite/InfoDetail/infoid=b799caa3-7ca1-4d23-aaeb-2989d11b9f06&CategoryNum=018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4.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8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5.2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5.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招标人:秭归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10号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联系人:陈緖林 联系人:江雪松电 话:****-******* 电 话:135*****73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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