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包头化工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专项维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化工公司包头化工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专项维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专项维修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招标人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林格尔镇西南的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距包头市昆都仑区约17 公里。厂址北邻包头市南绕城公路和包兰铁路,距南绕城公路50 米,距包兰铁路约400米。
本项目主要负责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的维修及维护保养工作。
2.1.2招标范围:
负责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的维修及维护保养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的维修及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备件的提供等。投标人接到招标人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的维修及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信息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或维护保养。
2.1.3 工作内容及要求:
2.1.3.1当分析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投标人应按标准进行检修、调试,恢复原有性能。分析仪器达到出厂分析的灵敏度,检测限,以及数据的重现性,数据标准偏差至少达到生产分析的最低技术要求。制样设备维修后达到满足制样要求。
2.1.3.2当分析仪器设备需要外送维修时,仪器设备的发送、提取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往返运输费、保险费等由投标人负责, 往返运输费、保险费等包含在报价中,不再另行结算。
2.1.3.3 分析仪器设备维修过程中, 投标人应及时响应,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维修,较大故障应在72小时内完成维修。投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通报设备维修的进展情况,保持信息畅通。
2.1.3.4 投标人应按时完成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不得拖延。维护保养设备时需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如维护保养时损坏设备由投标人免费进行修理。
2.1.3.5 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的维修及维护保养工作采用“招修”方式,即投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方可开展维修或维护保养工作。未得到招标人通知投标人私自开展的维修或维护工作,招标人不予认可,费用不予结算。如损坏设备,由投标人免费修理,如无法修复需免费进行更换。
2.1.3.6结算时,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分析仪器设备维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记录、备件更换记录以及试验测试报告等,才能结算。
2.1.3.7投标人不得擅自将承接的项目整体外包,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
2.1.3.8质保期:质保期为分析仪器维修投用后12个月。
2.1.3.9以上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1.3.10招标人有权根据投标人维修质量、进度、服务及价格情况对维修工作范围作出调整。
2.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2.1.6 工作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国能科技园1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颁发的检维修能力评估报告中A4-d(在线分析仪表的维护保养)、D1-Ⅴ或D1-Ⅳ(电气设备承修)、D2-Ⅴ或D2-Ⅳ(电气设备承试)、E6(在线分析仪表检维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化工生产装置分析仪器设备维修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并提供有效仪器仪表或自动化专业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该员工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12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须具有可查询二维码、或查询网站及验证码,若没有则视为无效养老保险)。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06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12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7-27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0472-*******
邮 编:******
联 系 人:王磊、李亦方
电 话:0472-*******
电子邮箱:********@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国能大厦
邮 编:******
联 系 人:任亦楷、张龙胜
电 话:0471-*******
电子邮箱:********@shenhua.cc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标签: 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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