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业务主管(行业指导)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的自治功能,提高服务社会能力,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9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本区社会组织进行等级评估工作。现就做好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时间

  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

  二、评估对象

  (一)2021年8月31日以前在区民政局依法登记,未参加过评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申请参加评估;获得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前2年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可申请重新参加升级评估;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申请重新参加评估。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完成2022年度报告工作的;

  2、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3、2022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分类实施。评估机构依照参评社会组织所属类型的评估指标,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党的建设、工作绩效(诚信建设)和社会评价五个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考评。

  四、评估工作承接单位

  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由区民政局委托厦门市智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智行”)承接,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龙荷二里13号2003室,联系人:张单单,联系电话:*******,手机:180*****281

  五、时间安排

  (一)区民政局初定于2023年8月18日(周五)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培训会,对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集中培训、政策学习、互相交流、现场问答。请拟参评的社会组织请于2023年8月11日前将报名回执(详见附件2)发送至xacxh@xm.gov.cn,并电话确认报名情况。

  (二)2023年10月31日(周二)17时前,请各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准备申报材料、开展自评,并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智行在此过程中指导各参评机构对照评估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做扎实、做细,杜绝申报虚假资料)报送智行进行资格审查;智行对申报材料、自评报告进行审核、把关;等级评估材料接收工作于10月31日结束。

  (三)2023年11月1日(周三)至12月29日(周五),智行组织等级评估专家组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评估初审,撰写初评报告,作出初评结论。

  (四)实地考察和初评完成后,由厦门市翔安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进行终评,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公告。

  六、评估材料

  《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各类社会组织评估指标等相关材料信息,请联系厦门市智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张单单(联系电话:*******,手机:180*****281)。

  七、有关要求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改进政府管理模式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社会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请各业务主管(行业指导)单位积极动员,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督促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评估。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应积极参评,明确申报类型,按照通知的各项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做好自评和参评申报工作。

  附件:1.2023年具备参评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

  2.参加翔安区社会组织评估培训人员报名回执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2023年8月1日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

标签: 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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