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北方分公司新洪城大市场项目地铁广场物资采购及钢管租赁招标

二局三北方分公司新洪城大市场项目地铁广场物资采购及钢管租赁招标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新洪城大市场项目项目地铁广场物资采购及钢管租赁工程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

2.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由项目、总部物资部、分公司物资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

3.3不得与投标当事人相互串通,操纵招标结果。

3.4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包含但不限于IP地址一致,法人、联系人电话相同,有股权投资关系等),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3.5分包单位在报名前更改好联系人!!!具体修改单位联系人一栏操作方法:登录云筑网,点击右上角我的云筑――我的资料――姓名(单位名称修改为姓名就可以了)点击确认就可以了。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结算方式

5.1 到货款:货物运卸至工程地点:南昌县东新乡大洲村新洪城大市场主市场项目经甲方(指定专人) 签字确认收到后,方视为到货(指定专人发生变更的,须书面通知),并经过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交验合格并签署验货证书后,每月20日前到甲方物资部办理对账手续,次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到货款总价的70%,工程完工后6个月支付到货款的总价的80%。工程完工结算6个月内支付到货款的 97%,质保金为到货款的总价 3 %,质保期(质保期2年)满后60个工作日内付清尾款。本合同总金额为固定总价、数量为最终结算数量,不因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工程量 ,货物经过验收合格后,所有权即归甲方所有。但并不改变合同双方需要履行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5.2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抵房(原则上不超过结算价的10%)、供应链融资,由此产生的贴息费用及手续费按实际发生金额由甲方支付。

5.3 分包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六、开标时间: 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人: 赵依情联系电话:150*****290


,南昌县,南昌,新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钢管租赁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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