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特警铁骑车载智能警务终端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特警铁骑车载智能警务终端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1

特警铁骑车载智能警务终端(含主机、摄像头等)

200

7245

*******

2

物联网卡

200

1200

******

3

服务器

4

*****

*****


二、相关标准

一、公安行业标准

1、铁骑车载智能警务终端和移动执法抓拍设备的设计、建造和验收应符合《车载视频记录取证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A/T1299-2016);

2、《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互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016)。

三、技术规格

1、特警铁骑车载智能警务终端

摄像头

1)支持不少于2路前后相机行车录像;

2)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3)帧率:25fps(4096*2160);

4)压缩输出码率:32 Kbps~16 Mbps;

5)快门:1/25秒至1/20,000秒;

6)传感器类型:1/2.8”CMOS;

7)低照度:彩色0.01Lux@(F2.0,AGC ON);

8)光圈值:F2.0;

9)视场角:水平:≥91°;垂直:≥75°;

10)焦距:4mm。

包含一个主机、2个相机、线缆、天线、512G存储卡、GPS定位模块、勤务管理系统平台

主机

1)具备485、232、can、line out、usb、rj45接口,可扩展外设相机、外设通过车载专用接插件接入;

2)配备TF卡接入,用于存储录像,≥512GB,支持4G、wifi无线模块,满足移动过程中的网络传输,主机铝拉伸机箱,相机金属外壳不低于IP67级防护。

定位系统

内置GPS&BD高灵敏度卫星模块,同时支持全球24时区卫星同步校时,定位信息同步封装入录像码流中,宽幅电源输入(DC +5 ~ +17V),满足摩托车电气特性要求。

通用功能

心跳,密码保护,NTP校时。

接入路数

不少于2。

支持协议

GB*****、GB1400、TCP/IP、 HTTP、 DHCP、 DNS、 RTP、 RTSP、NTP、 FTP等。

视频压缩标准

H.264;H.265。

存储功能

配备TF卡,≥512GB。

支持4G

支持。

通讯接口

RS485接口1个、RS232接口1个、can接口1个、line out接口1个、usb接口1个、rj45接口1个。

无线网络 Wi-Fi

2.4Gwifi。

工作温度

1)主机:-20°C~60°C;

2)相机:-30°C ~75°C。

电源

DC12V(DC5~17V宽幅供电)。

工作湿度

湿度5%~95%@40℃,无凝结、

功耗

15W MAX。

重量

不超过0.5kg。

防护等级

不低于IP67级防水防尘。

车载智能警务终端管理软件

功能类

功能项

功能描述

软件管理

车辆管理

实时查看车辆位置、巡逻公里数、巡逻轨迹并分时段显示巡逻情况。

勤务管理

准确统计巡逻里程、巡逻时长、巡逻历史轨迹,并自动生成统计报表;巡逻铁骑根据平台既定巡逻线路进行巡逻,出现偏离线路、超速行驶、长时间停放等异常情况及时在平台进行提示。

组织管理

录入特巡警支队各三级机构及队员;根据各三级机构的职责职能分工对警员车辆、人员勤务等栏目进行细化。

数据统计分析

记录日常勤务线路、里程数、时速、时长等后台数据,以报表的形式呈现,对数据进行统一考核,并提供Excel报表下载。

权限管理

设置最高管理权限,市局快警办为最高权限,可以查阅、下载后台相关数据,对各单位进行考核;最高权限可对下级单位进行权限下放;对各勤务单位和增援单位分配录入权限和数据调取权限,可录入本单位的人员和车辆数据,调取本单位相关巡逻数据。

信息录入

任务信息录入

对专项巡逻任务及其他紧急任务进行录入。

地图信息录入

对铁骑巡逻路线进行绘制、发布;实时调整特殊任务及节点勤务期间线路。

视频查看

视频实时回传

平台发起视频直播请求,调用前摄像头进行视频直播推流。

在利旧现有交警铁骑平台中进行适当开发,满足特警铁骑业务需求。

2、物联网卡

(1)支持4G通讯;

(2)支持接入VPN天网专网,类型为天网专用4G物联网卡;

(3)使用期间不限流量;

(4)为本次项目采购所有物联网卡提供满足所有功能的通讯流量服务,按照天网五期费用标准,流量总量为三年(400元/年/卡,三年1200元)。

3、服务器

主机

标准机架式服务器。

1)用于数据边界数据摆渡1台;

2)用于前端设备接入管理2台,集群设置、互作备份,接入视频数据、GPS数据等;

3)用于平台升级扩容1台。

CPU

配置1颗 x86架构处理器,核数≥32核,主频≥2.2GHz。

内存

配置不小于32G 不低于DDR4。

硬盘

配置不低于2块600G 10K 2.5寸SAS硬盘,最高可选支持12块3.5寸(兼容2.5寸)热插拔SATA/SAS硬盘,可选支持2块后置2.5寸热插拔SATA/SAS硬盘;或不低于同等配置。

阵列卡

1)配置不低于1块SAS_HBA卡;

2)PCIE扩展:支持不低于5个PCIE插槽。

网口

1)板载至少2个千兆电口;

2)支持选配10GbE、25GbE SFP+等多种网络接口。

其他接口

至少1个千兆RJ-45管理接口,4个USB 3.0接口,1个VGA口。

电源

配置不低于550W(1+1)高效铂金CRPS冗余电源。

设备要求

为最新信创目录内产品(投标人提供设备为最新信创目录内产品的承诺函)。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1.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交货方式:供应商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

2.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长沙市公安局

2.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5%,质保期3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情况,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付款手续由中标供应商出具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经组织验收合格后,向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支付。

2.3 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成交供应商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2.4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5 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6 因中标供应商违约应支付违约金或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采购人有权从任何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关金额,应付款金额不足以扣除的,中标供应商应当予以补足。

2.7 如履行合同中采购人可能支付的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应当依法另行采购。

2.8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在项目实施、设备安装、软件功能建设、系统对接中所需的软硬件设备、配件、人工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款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五、服务标准

1、集成部署要求

1.1 特警铁骑车载智能警务终端整套安装在警用摩托车上,所安装的终端需能正常搭载物联网卡并开通天网 VPN 专线,能够正常访问天网,终端通过安全接入防火墙设备后进入部署至天网上的车载智能警务终端管理软件,与“特警铁骑”智慧管理平台、市局情指行一体化平台等平台进行数据对接,数据符合录入标准录入,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10日内无缝对接至以上平台,如未在承诺时间内完成相关对接,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2 提供终端配套的车载智能警务终端管理软件,能够在信创平台进行部署,可集成至公安网情指行一体化平台;视频数据接入天网平台,同时通过勤务管理平台接入车辆 GPS信息等;

1.3 平台接入能力不低于 1000 台终端设备;

1.4 平台支持不少于 100 个用户同时访问,访问响应延迟不超过5s;

1.5 支持接入符合公安行业标准的同类产品;

1.6 终端须提供通用标准接口,可实现数据实时接入支队其他自建平台;

1.7该项目软硬件部分为利旧现有交警铁骑平台中进行适当开发,满足特警铁骑业务需求,服务器及操作系统需满足原交警平台和新增特警业务所需软硬件及国产化信创目录要求。

2、安全要求

2.1 终端安全

特警铁骑车载智能警务终端必须通过配置天网 IP 地址,匹配唯一设备编号和 Mac 地址后才能通过运营商专用的安全 VPN 通道访问平台,智能终端在物理上和网络上处于公安视频专网的封闭环境,确保终端设备数据安全。

2.2 网络安全

运营商天网 VPN 安全接入,通过专用链路进行连接,各接入设备之间进行相互安全认证,同时确保应用内部链路严格专用,专网建设,专人维护,专门部门使用,使用系统的加密措施保障信息传输安全。

3、保密要求

由于本项目涉及公安内部系统及数据,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同时要与采购人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约束其单位和参与人员的行为。双方必须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政府工作秘密、业务需求、协议、系统设计、技术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并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场合,采购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保密协议内容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并作为合同附件的一部分)。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设备到货,完成全部产品安装、调试,部署平台并完成将所有产品的数据部署至天网平台及情指行一体化平台后开展项目初验;项目初验合格稳定运行三个月,各项指标、参数均符合本次项目采购需求后开展项目竣工验收。

5、项目验收前,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检测证书、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开发源代码、开发手册、安装部署手册、运行维护手册等移交采购人,项目资料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要求

、交付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采购货物的交付及安装调试。

2、成交供应商负责货物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成交供应商负责货物在交货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验收合格前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和货物毁损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当为所有服务人员购买但不限于五项社会保险。

5、成交供应商负有保密义务和保密责任,如造成甲方国家秘密、警务秘密和个人信息泄露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

6、如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等原因造成火灾、人员伤亡安全事故、泄露国家秘密、重大社会影响等情形,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产品及附件、零配件、备品备件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附件、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等。保证产品能正常使用的附件、备品备件及项目清单中要求提供的零配件和备品备件等。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应按标准措施进行包装,包装物不回收。每一包装箱内应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 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1、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1.1 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1.2 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开发源代码、开发手册、安装 部署手册、运行维护手册等移交采购人。

2、技术支持要求

2.1 提供 7×24 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2 特殊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团队值守服务,确保系统稳定。

3、人员培训要求

3.1 成交供应商应为甲方免费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不少于2人,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3.2 成交供应商应编制操作管理及使用手册,并根据系统升级及时更新,提供不少于每年200人次的产品使用培训。

、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维护措施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1 定期维护计划;

1.2 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 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1.4 质保期内保障设备和配套平台能够正常使用的方案。

2、故障响应时间

2.1 提供 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并在1小时内解决。

2.2 对设备故障提供 7x24小时的现场支援;

2.3 备件服务:提供不少于五台备用设备,对无法及时修复的,要使用备用设备进行临时替代;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3.1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软硬件产品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其中软件需提供正版授权证明,且无版权纠纷。

3.2项目整体质保三年(有具体要求的部件按相关要求执行)。质保期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3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3.4 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3.5 后续如有设备增加,仅收取设备硬件成本而不产生额外费用。

4、技术服务信息(要求提供在采购人当地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5、安排专门团队进行设备管理维护、需求收集和后台维护升级,并至少安排一名系统集成工程师驻现场,保障设备和系统能够正常使用。

6、建立日常巡检机制,每天对管理平台和设备进行巡查,跟踪数据录入审核情况,每月出具巡检报告和维护维修报告,并建立完整台账。

7、采购人将对货物交付后的物联网卡、服务器和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质保金直接挂钩。运行、维护服务良好,物联网卡、服务器和管理平台运行流畅的,考核结果为合格,质保期满后支付全额质保金;运行、维护服务不及时,物联网卡、服务器和管理平台运行卡顿、延迟影响采购人工作的,考核结果计一次不合格,一次不合格将扣除1%质保金。

8、因物联网卡、服务器和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服务不合格对公安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中标人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在质保期内,如软件产品厂商有对软件版本进行升级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免费对软件版本进行升级。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警务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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