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漳州市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漳州市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财产保险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漳州市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03日 10: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03日至2023年08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号向荣大厦8楼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号向荣大厦8楼
预算金额 ¥2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 189*****225
采购单位 漳州市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先生 199*****351
代理机构名称 漳州市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3号向荣大厦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林189*****225

项目概况

漳州市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号向荣大厦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YLZB【2023】002号

项目名称:漳州市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2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漳州市医疗服务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漳州市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进行公开招标。

1、备案编号:/

2、招标编号:ZZYLZB【2023】002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见招标文件。2、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具备符合本项目相关要求的资格条件。

6.3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保险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同一法人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包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由服务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至代理机构(漳州市医疗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报名。

7.2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1:30时,15:00~17:00时(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服务商将失去响应资格。

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地点:2023年8月23日9:30 (北京时间),服务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3号向荣大厦8楼漳州市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23日9:30,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3号向荣大厦8楼漳州市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0、如有变更,漳州市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1、采购人:漳州市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4号

联系方式:199*****351

联系人:黄先生

12、代理机构:漳州市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3号向荣大厦8楼

联系方式:189*****225

联系人:小林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漳州市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漳州市芗江支行

银行账号:1367 5101 0400 3816 8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名称:漳州市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8月22日17:00时(含)前。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服务期限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漳州市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保险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1年

******

******

2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合同签订起至所有车辆保险服务完成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服务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服务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保险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同一法人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3日 至 2023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号向荣大厦8楼

方式:现场报名邮箱发送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号向荣大厦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文旅康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4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199*****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漳州市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3号向荣大厦8楼            

联系方式:小林189*****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189*****2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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