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哲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六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合作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宁波市哲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六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合作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甬哲社科办〔2023〕16号
各有关单位:
经专家评审,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党组研究,现将2023年度第六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合作课题)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请课题负责人和所在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一、资助经费
课题资助经费由合作部门提供,直接拨付至课题负责人单位。相关成果如在《社科成果专报》刊发并获市领导批示,按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我院(联)予以5000元到1万元资助。经费拨付和使用严格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最终成果要求
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要求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执行,详见课题立项协议书的具体规定。
三、课题管理
立项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课题应在协议规定时间之内完成,并及时将结题材料呈报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其统一递交市哲社科办办理结题手续。
请各课题负责人从宁波市社科网(网址:http://www.nbssa.org.cn/)下载、填写相关课题立项协议书。如协议书内容与课题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不一致,以协议书和本通知为准。
协议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课题负责人需手书签名,由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于2023年8月10日前交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审核、盖章,完成签约。课题负责人、负责人所在单位、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各持1份协议书。签约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将协议书扫描并上传至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
逾期未签协议者,视为放弃该课题立项。
望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加强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联 系 人:顾晔;联系电话:0574-********;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5楼(行政中心9号楼)531室(邮编:******)。
附件:2023年度第六批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合作课题)立项名单
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附件
2023年度第六批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合作课题)立项名单
编 号 | 课题名称 | 课题 负责人 | 课题负责人单位 | 成果形式 |
G23-6-1 | 做好网络统战工作的实践路径研究 | 刘智 | 宁波市鄞州区委党校 | 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 |
G23-6-2 | 加强新生代统战成员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研究和实践路径---以宁波市余姚慈溪新生代统战成员思想政治工作和线上和线下工作机制分析和实践为例 | 杨鹏飞 | 余姚市委宣传部(余姚市社科联) | 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 |
G23-6-3 | 法治化营商环境体系研究 | 袁宸 | 宁波国汇大数据有限公司 | 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 |
G23-6-4 | 宁波市司法所综合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 梁亮 |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 | 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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