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中医医院医联体建设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翼城县中医医院医联体建设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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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翼城县中医医院委托,就翼城县中医医院医联体建设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翼城县中医院医联体建设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LFTLZH【2015】-210

三、招标内容:医疗设备(设备明细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备注

4、交货地点:合同备注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所投产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应为合法有效期内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6、生产厂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

7、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三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17日-2015年11月23日

08:30-11:30,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地址:锣鼓桥东滨河路北延500米处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2015年12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开标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翼城县中医医院

地址:临汾市翼城县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南大街南段14号

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

邮编:041000

E--mail:********8@qq.com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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