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中医医院医联体建设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翼城县中医医院医联体建设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翼城县中医医院委托,就翼城县中医医院医联体建设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翼城县中医院医联体建设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LFTLZH【2015】-210
三、招标内容:医疗设备(设备明细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备注
4、交货地点:合同备注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所投产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应为合法有效期内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6、生产厂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
7、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三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17日-2015年11月23日
08:30-11:30,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地址:锣鼓桥东滨河路北延500米处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2015年12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多功能开标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翼城县中医医院
地址:临汾市翼城县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鼓楼南大街南段14号
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
邮编:041000
E--mail:********8@qq.com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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