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兰家河城市防洪工程(一期)施工

长春市兰家河城市防洪工程(一期)施工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LZX-SG2015-220********0">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兰家河城市防洪工程已由吉林省水利厅以吉水技[2014]14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宽城区水利林业工作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1:长春市兰家河城市防洪工程(一期)施工一标段;招标内容:主河桩号2+502—3+564段,河道疏浚工程,岸坡护砌工程,合页坝工程,堤顶防汛路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等;项目名称2:长春市兰家河城市防洪工程(一期)施工二标段;招标内容:主河桩号3+564—4+521段,河道疏浚工程,岸坡护砌工程,堤顶防汛路工程、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等;计划工期:2016年1月10日至2016年12月30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3)近五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www.jlssljsxx.com网站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自行下载。4.2每份招标文件成本费为3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上午9:00时,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 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日报、www.jlssljsxx.com网站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春市宽城区水利林业工作总站联 系 人:宋爽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盛焱焱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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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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