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3-2024年度职工食堂大宗物品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LV2023-C-13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3-2024年度职工食堂大宗物品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2.524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3-2024年度职工食堂大宗物品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米杂粮食用油水果成品包装食品副食调料等配送服务:(002)肉类
水产蛋类豆制品蔬菜等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米杂粮食用油水果成品包装食品副食调料等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
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
告扫描件或磋商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
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
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
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
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四)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002肉类水产蛋类豆制品蔬菜等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
告扫描件或磋商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
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
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
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
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四)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4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1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座9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座9层)
七其他
(一)本项目第一包预算为:10.18万元,第二包预算为:22.3448万元。
(二)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号)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a.现场报名登记,领取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银泰大厦
B座9层)
b.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
款备注中标明:SLV2023-C-131(第包))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报名
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账户名称: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
账号:
441*****010*******:
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
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
SLVZBDL
******.com,并电话至我公司予以确认。
3)邮件主题为:SLV2023-C-131(第包)报名信息。
(四)磋商文件的售价:400元/本。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滨海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学海路78号
联系人:张老师
节
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赛拉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红桥区银泰大厦B座9楼
联系人:刘小青
念
话:
022-
********电子邮件:
SLVZBDL
******.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小有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为装超标代理有
型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