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唱价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应答人进行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等其他证明材料。注:应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一致。
2.2纳税资格:应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例如:税务事项通知书或国家税务总局查询截图或以往开过的增值税专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须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3质保期:30天内有明显质量问题的包换(包括吊卡已剪、开线、染色不匀、损坏和油渍、严重脱色变形),6个月内非人为故意损坏的包换。应答人须提供承诺函。
2.4应答人须具备三个(或以上)户外服装品牌销售许可,提供对应品牌授权销售证明,并承诺所提供的服装为近两年的新品(2022年或2023年防寒服装)。
2.5.应答人须在中选地区具备实体店面或提供中选后15日内在中选地区建立实体店面的承诺,已具备实体店面的须提供实体店面房屋购置证明或租赁证明、具体位置及相关门头照片,未具备实体店面的须提供承诺书。
2.6业绩要求:应答人提供(近三年)自2020年7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止(时效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至少一份。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等);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上限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等内容),并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单据或订单等。
备注:1.应答人应提供清晰的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视为无效业绩,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2.应答人须提供与上述合同或框架结算单据/订单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或网上发票认证系统查询截屏(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金额以发票的金额或者网上发票系统查询截屏金额为准。
2.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1、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经营异常名录,3、失信被执行人,4、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税收违法”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1、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无记录,在“行政处罚信息”中不存在影响本次项目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记录。
备注:以上须做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另评审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进行审核,未提供承诺函或提供虚假承诺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2.8其他说明事项:
(1)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犯罪行为的,被纳入西藏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
(2)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投标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4)应答人应承诺遵守中国移动西藏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中选后不得非法转包、分包。
备注:以上6项须提供承诺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须提供承诺)。
2.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符合的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