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地方税务局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招标公告
夷陵区地方税务局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集中采购计划要求,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宜昌市夷陵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拟就宜昌市夷陵区地方税务局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洽谈。
一、项目规模:修缮、装饰面积355平方米
二、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谈判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五、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六、工程安全要求: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七、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
1、采购项目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生产及供应能力;有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谈判报价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谈判,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原件)
(2)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且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提供证书原件)
(5)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满足以下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提供证书原件)
(6)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施工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材料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一人;(提供证书原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谈判。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
(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谈判供应商必须以独立谈判供应商身份参与工程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谈判供应商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谈判供应商将首先被淘汰,不能进入到下个程序。
八、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发放及保证金递交: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5年11月16日起至2015年11月18日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人员原件及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至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1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谈判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及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九、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9:30时;递交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地方税务局9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9:30时;谈判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地方税务局9楼会议室。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原件准时参加谈判会议,否则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采购人名称:宜昌市夷陵区地方税务局
办公地址:宜昌市夷陵区松湖路12号
联系人:黄世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13楼
联系人:沈川
联系方式:159*****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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