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中转物流运输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中转物流运输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5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中转物流运输外包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21个月,服务期暂定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止。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服务周期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服务地点:盐城市区、东台市、滨海县、南京市,具体以实际运输地点为准。

2.3项目规模:本项目服务费约278.5万元。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盐城至滨海中转站往返0.072元/条?往返(往返全程高速);盐城至东台中转站往返0.058元/条?往返;盐城至南京卷烟厂往返0.104元/条?往返;甩柜车厢移位服务100元/往返;总价最高限价为278.5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2.4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物流中转运输服务要求。

2.5招标内容:2023-2025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中转物流运输外包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3.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并能独立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配送服务的企业。

3.4.2本项目允许以分公司名义投标,如果是分公司投标的,投标时必须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3.4.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物流配送业绩。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必须能开具“配送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3.6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至少连续3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5月以后任意连续3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7.2投标人需提供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的证明,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对供应商在参加烟草采购活动中,向干部职工行贿的,依据制度规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②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新采购项目。③对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在供供应商,可以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④在相关案件查办时,供应商应配合监委提供证据、作证,如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况,我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措施。⑤签订采购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洁合同,约定双方廉洁方面的权利义务及相应责任。

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视为完全知晓且理解以上告知内容。

3.8招标人拒绝接受被招标人列入“负面清单”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9投标人有串标围标、以他人名义投标、造假、欠薪、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并在国家、江苏省有关部门以及盐城市区范围内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00元),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转账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汇票、本票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以款项实际到账日期为准),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保证金交纳账号由各投标人自行咨询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或本票原件、银行转账回单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

注: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须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的账号,合同有效期满后30个日历天内无息退还(违约、考核扣款除外)。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6.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2383日至202389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休息)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3A楼,联系人:张工)行政服务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6.2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交纳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补充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均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网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8.1投标文件递交接受时间:2023年8月23日9:00时前;

8.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8月23日9:00时;

8.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盐城市毓龙东路30号)办公楼辅楼二楼会议室;

8.4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其他

9.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9.2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30号

邮编:******

联系人:肖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邮编:******

联系人:吴女士

2023年8月3日

,江苏,盐城市,盐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转物流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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