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开发区中华药港产业园区二期物业承接查验项目招标公告
连云港开发区中华药港产业园区二期物业承接查验项目招标公告
连云港开发区中华药港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已完成,准备交付投入使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委托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连云港开发区中华药港产业园区二期物业承接查验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连云港中华药港产业园区二期物业承接查验项目,查验面积约为******.87平方米,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75平方米,共计18个建构筑物,查验范围:中华药港产业园区二期包含地下室在内的主体建筑质量验收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公用设施、进行检查和验收,对移交的资料、钥匙、污废构筑物等进行清点和核查。
(一)建筑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楼面等;
(二)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
(三)建筑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绿地、人造景观、监控、道闸、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四)主体建筑质量验收(包含公共区域)、危化品库验收、地下车库验收、新能源充电桩、消防设施及资料验收、绿化及清单验收核对、强电设备设施验收、给排水(包含通球)验收、园区出入口等其余设施验收、园区安防监控等智能化设施验收、中央空调,新风设施验收。
2.招标内容:
(1)投标单位须根据项目及区域实际情况合理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交通工具,确保项目可以顺利及时地完成;
(2)投标单位通过核查资料、图纸,采用观感质量检查、功能检测检查等方法,及时提供完整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报告并提出查验结论及处理建议, 提交完整的查验资料汇编;
(3)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进行评估查验,对评估查验结果、处理建议及对所出具的报告的公正性、科学性、规范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4)投标单位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勘察,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影响查验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客观的判断结论。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查验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费用的要求。
(5)向招标人提供其他查验相关的咨询服务、配合及支持工作。
3.查验期限: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具体项目按照甲方要求序时进度完成)。
4.招标控制价:总价29万元整,本项目实行全费用总价招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质量要求:查验达到市现行规范、技术标准、有关规定的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通过招标人的审查认可。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项目执行连建物监函【2021】163号文,投标人应为最新连云港市物业评估查验机构名录库成员单位,官方备案评分不低于80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
2.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合同累计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物业承接查验的项目(其中需包含单项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公建项目),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原件。提供的合同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合同金额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不能明示,则需同时提供业主方出具的书面证明。
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以及 2023年1月至2023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4.其他要求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投标人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或在暂停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
备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同时需准备下列资料:
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请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扫描并备注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发送到邮箱*********@qq.com,招标代理收到后将通过短信将报名费交款账号发送至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交款后招标代理将通过邮箱将招标文件等材料发送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整,售后不退。
五、开标相关事项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8月10日15:00(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开标三室
·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8月10日15时00分前,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递交地点及方式:
(1)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开标三室,递交方式为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2)招标代理在接收投标文件时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若投标文件密封不满足要求,将现场拒收。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保证金。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本项目招标事务的补充公告(通知),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报名所用邮箱发布的信息。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江苏鑫科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18-********
招标代理: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州区建设中路78-2号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8-********
监督
举报电话:0518-********
举报邮箱:jsxhljtjw@126.com
2023年8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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