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Ka高通量卫星便携站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Ka高通量卫星便携站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文件 返 回 | |||||
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Ka高通量卫星便携站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8-03 16:06: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8-04 09: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8-07 17: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Ka高通量卫星便携站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Ka高通量卫星便携站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
标包内容说明: |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Ka高通量卫星便携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BZBD*******ZX000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江苏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Ka高通量卫星便携站采购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与中选人签订采购合同。 本项目预估规模为32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2中选人数量:1名。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参选限价为32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参选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4参选人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止,参选人提供的本项目同类产品业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上累计销售额不少于300万元(含)人民币。 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及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和发票必须一一对应,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则必须提供框架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加订单复印件及订单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框架合同和订单及发票必须一一对应,时间以订单发出时间为准。业绩金额认定均以发票金额为准,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认可。所有原件备查。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04日9时00分00秒至2023年8月07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参加的公司将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标书购买授权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汇款凭证、税务信息表WORD版(如下)五份资料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至比选代理邮箱weitongjie_xm.cicdi@chinaccs.cn。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如下: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电汇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 号:【125*****571*********】 汇款备注:项目名称简称+标书费(魏童洁)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9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中央路260号江苏电信405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6.2检测费用: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央路260号 地 址:南京市楠溪江东街58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魏童洁、徐敏、王高明、吴启宗 电 话: /电 话:133*****414、180*****52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weitongjie_xm.cicdi@chinaccs.cn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9.2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wanggaoming.cicdi@c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日 比选代理监督机构:189*****112 |
招标
|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江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