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食品公司职工宿舍楼房屋定向配售方案
五指山市食品公司职工宿舍楼房屋定向配售方案
根据《海南省改制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办法》(琼府〔2002〕72号)、《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指山市国有企业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五府办〔2011〕21号)及五届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五指山市食品公司改制方案》、《五指山市食品公司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五指山市食品公司职工宿舍楼房屋定向配售方案》,现公示如下:
一、配售房源
本次安置房源为原五指山市食品公司宿舍区房屋,位于五指山市通畅公路罗力道班东侧,房源共62套,均为硬装交付。以上房源配售对象为符合安置条件的原五指山市食品公司员工。
二、销售价格
1、在世职工家庭符合购买条件申请购买住房的,住房销售价参照《中共五指山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四届市委常委会第43次会议纪要)审议通过的2017年经济适用房指导价格2600元/㎡。
2、已故职工的家庭成员申请购买住房的,房屋销售价格参照《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四届市政府117次常务会议纪要)、《中共五指山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四届市委常委会第43次会议纪要),即五指山市现行(2020年起)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3923元/㎡。
3、鼓励有能力的在世职工购买,无购买能力者,可以继续租住原住房,租金参照我市公租房标准收取租金。
三、申报条件
(一)在世职工家庭
在世职工家庭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含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已租住本市公租房或廉租房的职工家庭需办理腾退手续后方可参加此次改制安置,退出公租房或廉租房的可视为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和未购买商品房者,可选择住房安置。
(二)已故职工家庭成员
在世职工安置完成后,如有剩余房源,可优先对现居住在市食品公司职工宿舍楼,且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无自有产权住房及没有自建房的已故职工家庭成员(配偶或子女)进行住房安置。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结合个人实际情况,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五指山市食品公司住房安置申请表》,并按照材料清单备好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2)。
????(二)申请人将填写完整的《住房安置申请表》及申请材料报送到五指山市食品公司二楼办公室。由五指山市食品公司统一收齐资料后提交河南东居委会、国资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初审。
五、申报时间
集中申报时间为公示期满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8月10日-8月23日17:30。
六、审核及配售流程
1.初审。由五指山市食品公司统一收齐资料后提交河南东居委会、五指山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初审。河南东居委会、市国资中心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送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复审。
初审材料清单包括:①住房安置申请表;②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复印件;③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④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⑤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非五指山市户籍的,需开具户籍所在地未享受政策性住房证明;⑥海南省住房合同备案证明及海南省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资料;⑦农业户口需在村委会开具名下是否有宅基地和自有住房的证明(如有,需要备注面积)。
2.复审。经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中心复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列为选房候选人。
????3.选房。
???(1)优先安置现居住在市食品公司职工宿舍区宿舍楼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在世职工家庭,这部分家庭户原则上只能租住或购买现居住的房屋,不得重新选房。
???(2)其次安置现居住在外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在世职工家庭,这部分家庭户采取摇号选房。由公证处公证和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现场监督,摇取选房顺序号,并予以公示。
???(3)最后如有剩余房源,符合申报条件的已故职工家庭成员原则上只能租住或购买现居住的房屋,不得重新选房。一户职工家庭只能享受一套安置住房。
七、其他事项
1.确定房号后,根据改制要求确定的签约主体与购房人办理购房合同签订手续。
2.申请人在选定房号后,如因个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资金问题、提供虚假材料、违规申报或未按承诺提供建档材料等)放弃选房购房或被清退住房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安置。
以上内容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3日至8月9日,公示内容解释权归市食品公司改制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五指山市食品公司住房安置申请表
?????????2.五指山市食品公司住房安置申请资料清单及部分资料参考模板
???五指山市食品公司改制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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