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西营镇中心小学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谈判公告
白河县西营镇中心小学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谈判公告
白河县西营镇中心小学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育才西路御公馆2号楼1单元1603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3-08-10 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TZZB-2023-LG073
项目名称:白河县西营镇中心小学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元
标包1预算金额:******.36元
标包1最高限价:******.3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标包1 | 信息化设备零部件 | 白河县西营镇中心小学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_标包1 | 1批 | 人脸识别模块、豪华型摆闸(单机芯)、智慧班牌、智慧班牌系统软件、备课授课资源道法 | ******.36 | ******.36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白河县西营镇中心小学智慧校园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2023年08月04日至 2023年08月08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育才西路御公馆2号楼1单元1603室
方式:线下购买
标包1:300.00元
时间:2023-08-10 14: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育才西路御公馆2号楼1单元1603室安康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售后不退。
2.投标人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5)《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白河县西营镇中心小学
地址:白河县西营镇新建村三组
联系方式:153*****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九路明光路十字中登文景大厦A座15层
联系方式:185*****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185*****366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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