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文旅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改造零星工程
海宁市文旅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改造零星工程
【 信息发布时间:2023-08-0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海宁市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入围库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公司项目推进进度,提高效率,拟进行 海宁市文旅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改造零星工程招标,招标人为海宁市文旅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海宁市文旅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零星改造提升工程施工,主要内容为建筑、景观、装修等零星、维修、改造和抢修应急类项目,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下(单项合同价)。
2.2质量要求:合格。
2.3服务期:自公示结束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
3.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4日上午09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14日 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海宁市建设大楼(海宁城投)10楼西连廊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议,标书送到立即离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文旅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人民路149-2号 地 址: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5楼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 0573-******** 电 话:0573-********
传 真: // 传 真:0573-********
2023年8月3日
资格评审强制性标准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资质证书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4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5 | 信用评价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6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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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零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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