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一处校内超市招租5年公告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一处校内超市招租5年公告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一处校内超市招租(5年)公告

饶产办ggz2023-381号

受委托,上饶市国宏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8月25日15时,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电子会议室举行“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一处校内超市招租(5年)”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1、标的位于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超市面积约430平方米,经营租赁期限:五年,整体(五年)招租起拍价352.17万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2、标的租金标准及收取方式:租金按照承租方最终竞得价为准,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缴清五年租金,并同时交纳贰拾万元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本次拍卖竞买保证金和租金不接受保函及委托转款。

二、挂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14日17时止。

三、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到上饶市国宏拍卖有限公司办理资格审核预报名手续并领取竞拍资格评审邀请函,并在2023年8月14日前将资格审核材料递交至上饶市国宏拍卖有限公司,待资格审核结束,确定报名人资格,意向承租方应在2023年8月14日17时前提交材料审核,超过时间将不再接收。审核不通过的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5.根据专科院校后勤服务的保障性、公益性、受众群体独特的特点,意向承租方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盖章后装档案袋密封):

(1)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

(3)提供公司的简介概况、超市经营实施方案;

(4)近三年有过在高校校内超市经营(一年以上)案例的,并提供校内超市经营的租赁合同(原件);

(5)校内超市经营的商品价格最高上线必须与校外市场“同品同价”的承诺书、主要食品长期合作合同、安全承诺函、服务承诺函、遵守学校《超市经营要求》承诺书等证明材料和确保2023年9月1日前开业承诺书;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竞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人);

(7)提供竞拍前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竞拍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为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法人公章;

(9)拟派驻本校主要服务和管理人员名单及资质(同时提交人员社保证明等)。

五、重大事项:

1.本次招租标的的评估由江西隆鑫房地产评估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进行,评估报告编号:赣隆鑫房估字(2023)第 0713号,详情见评估报告书。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数量、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标的暂无产证。

3.租金标准及收取方式:租金按照承租方最终竞得价为准,五年租金一次性缴清,并同时交纳贰拾万元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未违约的情况下无息返回给承租方。

4.承租方在租期范围内不得擅自转租于他人,不得改变约定的租赁用途;若承租方在租约期内因经营情况确有转租需求的,需书面上报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转租,反之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

5.承租方竞得标的后,不得对房产进行扩建,不得违章搭建;如在装修过程中需要对房产进行改建,需将改建方案递交出租方进行审核,得到出租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改建。

6.经营范围:日用小百货、饮料、体育用品、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生活用品、水果、冷冻食品、熟热食品、包装食品等(经营范围的商品有要求需提供相关资质)。不得向学生出售妨碍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如烟、酒等),以及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允许在校园售卖的食品、物品等,如有发现承租方改变场地用途、经营范围或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无条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7.承租方在超市内必须配备“自动感应喷淋”消防系统等设备设施。

8.承租方货源的采购必须符合《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流程,要求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同时接受出租方(校方)的全程监督,且所有食品、用品在保质期到期前必须下架。

9.承租方企业派出管理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和拍租当月前连续12个月(不含招租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12个月的,以证明材料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超市工作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10.承租方必须做到所有产品的定价符合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国家质量标准,不得侵害消费者的利益。自行承担并及时、足额交纳工商、税收、卫生、防疫、水电及治安等有关费用。

11.承租方用水、用电、均必须自行装表计量,并分摊相应的公共水电损耗。合同期内若遇政府政策性调价,则执行新政策缴费标准,不增加其它费用。水电费按《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支付。

12.原超市承包经营者在超市内的设施设备等,新承租方与原承租方自行协商解决,出租方概不负责。租约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3.承租方可在每栋学生宿舍放置一台自动售卖机。

14.承租方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自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责任。若造成安全事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就此项内容签订承诺书。出租方及拍卖公司、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1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本校教职工不得参与报名和经营,也不得作为被委托人参与报名和经营。

16.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六、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七、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14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17时前。单位携相关待审核资料到上饶市国宏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本次《拍卖会资料》。竞买成功的承租方,保证金抵作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详情见拍卖会资料。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03*****000*******,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联系电话: 139*****162(黄)186*****250(徐)

公司地址:上饶市赣东北大道(名星广场)3幢C单元18号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https://jxcq.jxggzyjy.cn/

上饶市国宏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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