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中学初中部小卖部经营权交易公告
宁都中学初中部小卖部经营权交易公告
宁都中学初中部小卖部经营权转让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8月14日上午9时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举行宁都中学初中部小卖部经营权公开转让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宁都中学初中部原为江西省宁都中学,创办于1913年,最早为江西省立第九中学;1949年,改为江西省立宁都联合中学;1977年以后,改为江西省宁都中学。学校占地面积约150亩,校舍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目前在校学生约4300人。
本标的为宁都中学初中部小卖部经营权转让,宁都中学初中部小卖部基本情况:小卖部使用面积约90平米,现状设备有:靠墙单面货架22组,中间双面货架5组,端架1组,堆头24个,收银机2台,扫码枪2个,收银台2个,空调2个,文员电脑1台。
为了保证学生的食品健康安全,小卖部的产品目录全部由甲方(宁都县文乡教育后勤运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指定,零售价格参照大型超市随行就市进行销售,不得随意抬高价格销售(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小卖部的销售产品主要包括师生所需的预包装食品、学习用品、文体日化,面包,水果等。禁止在小卖部售卖现场自制及二次加工的食品;禁止销售烟、酒、槟榔、管制刀具、高油、高盐、高糖等不适宜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禁止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甲方没有认可的产品。
小卖部开放时间为每天7:00–7:50,12:00–12:40,17:00–18:20,20:00–21:30,为不影响学生上课等,其余时间段不得开放,如学校有调整以学校通知为准。
本次小卖部经营权经营期限为3年,采取1年+1年+1年模式,即甲方对小卖部进行不定期抽查考核,经营期满1年后,若一年内多次考核的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则续签1年,考评分低于85分的,则终止合同;经营期满2年后,本年度多次考核的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则再续签1年,考评分低于85分的,则终止合同。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0日为第一年;2024年9月01日至2025年08月30日为第二年;2025年09月01日至2026年08月30日为第三年。
(二)转让方式及经营费用的缴纳
1、转让方式:评审小组根据转让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有效响应的竞买人进行综合评分,对综合得分由高到底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推荐为买受人,排名第一的有2人以上时,现场抽签决定。本次转让只推荐1名买受人,如出现异常情况需重新公开转让,本次转让不采用顺延替补程序。
2、费用的缴纳:
经营管理费以超市总营业额为基数,再按费率收取。小卖部统一采用智能刷脸消费,实行终端监控,不允许现金消费,全校师生按照实际消费刷脸,智能消费刷脸充值由甲方安排人员负责办理,充值的账户为甲方指定账户。经营管理费为小卖部总营业额乘以管理费费率,管理费费率以成交时的报价费率为准。
甲方在次月的10日前用上个月小卖部总营业额减除经营管理费和水电费后支付给承包人,结算方式为月结。
(三)竞买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食品销售企业;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竞买人的产品大部分需具有县级代理权(至少提供5个产品);
4、参加本次转让会的授权委托人必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自己参加;
5、在近三年(开标日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和未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记录;
6、竞买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本次小卖部经营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人参与。
(四)转让截止时间、地点及报名办理
1、凡符合上述资格规定,并有意参加本场转让会的法人,请于2023年08月03日至2023年0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节假日休息)免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转让文件。
2、转让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14日9时。
3、转让会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四楼
(五)竞买保证金 承包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为20万元;
2、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以银行转账方式在拍卖截止时间【2023年08月
14日9时(北京时间)】之前从竞买人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转入到虚拟子账户),否则竞买无效。
3、竞买保证金的缴纳:①初次使用的用户,需要进行账号的注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登录页面,【免费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并仔细阅读相关条款,然后点击【同意】。②报名:在“我要报名”的页面会显示当前允许报名的标的,选择需要报名的标的,点击【报名】,进入报名信息填写页面。③在报名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的标的进行保证金缴纳。缴纳保证金后必须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进行保证金查询。保证金必须由本人同名账户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系统将判定该笔保证金为异常保证金,不计入有效保证金。具体操作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系统—下载《竞买人操作手册》。
4、承包履约保证金:承包履约保证金为20万元,由宁都县文乡教育后勤运营有限公司 收取,在拍卖成交后7天内缴纳。
(六)竞买保证金的退还:
1、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一律按竞买人原缴入的账户退还,无须提供收据。产权单位、拍卖人在确定中选人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买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告知单》,交易中心签收由竞选机构送达的《非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2、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买受人缴清承包经营履约保证金后,按其原
缴入的账户原路退还。
(七)转让佣金:本项目转让佣金按照叁万元计取,转让佣金由买受人支付,由买受人从其注册地基本帐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帐户)赣州正鸿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赣州正鸿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宁都支行,账号:6501 1165 6200 015 )。
(八)产权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产权交易服务费按伍仟元计取,取由买受人支付 。买受人凭拍卖公司核定的缴款单到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综合部开具产权交易服务费缴款码,然后凭缴款码到建行、农行、工行、中行、邮政银行、农商银行、江西银行或通过手机支付宝赣服通缴纳至宁都县财政局账户,缴款完成后凭银行开具的缴款凭证或赣福通缴款截图到中心综合部开具产权交易服务费发票。
(九)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竞买前。
(十)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自行察看。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1、产权单位:廖女士 190*****920
2、拍卖公司:黄女士 131*****799
(十二)公告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拍卖网。
(十三)本公告与转让文件不一致处以转让文件内容为准。
赣州正鸿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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