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2.2项目概况: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选择1名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框架协议,代理本公司的招标、采购项目。
2.3采购范围: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所有招标、采购、商业资源招商等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6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为响应人在职正式员工,与响应单位签订了有效的劳动合同。
3.3响应人近3年(2020年9月1日至询比申请截止时间前,以招标代理合同或招标代理委托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3.4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0年9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5信用要求
(1)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中国(河南)https://credit.henan.gov.cn/”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阳https://xyly.ly.gov.cn”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个人信用”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1.类似项目业绩: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个项目中标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国有企业投资的建筑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业绩。
2.响应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招标代理合同或招标代理委托书(应体现工作内容、签订时间、签章页及关键内容)和所服务的代理项目完成招标发出的对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应体现中标金额),否则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3年 8 月 4 日至2023年 8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在 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803室 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采购文件领取表(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4.3询比采购文件售价每标段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采购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8 月 15 日09时30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东南角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0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特别提醒各响应人: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9-********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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