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嘉国际机场头等舱旅客摆渡车招标公告
龙嘉国际机场头等舱旅客摆渡车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JLTC-15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头等舱旅客摆渡车采购已由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头等舱旅客摆渡车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头等舱旅客摆渡车采购。
2.2招标范围:头等舱旅客摆渡车 4台
2.3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相关要求。
2.4供货期: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是代理商参加投标须具有设备制造商授权)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3.2投标人须具备本次采购设备的供货能力,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有同类业绩。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不亏损。
3.4 投标人产品须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
3.5 产品要求: 具有产品鉴定证书、产品检验证书;生产、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认证证书。
3.6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 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制造商授权代理委托书原件(代理商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800元人民币。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09:30时,地点为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3500号)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 硕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民康路1272号五楼
邮政编码: 130041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孙卫平、赵冰
电子邮件:jltc-ly********@163.com" target="_blank">@163.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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