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高水平专业群课程资源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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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高水平专业群课程资源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内容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高水平专业群课程资源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CGS-ZFCGCS-2023-06)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高水平专业群课程资源建设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马路28号律保大厦C座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GS-ZFCGCS-2023-06

项目名称: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高水平专业群课程资源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0万元

最高限价:92.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92 92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为更好持续建设高水平专业群课程资源,实现课程资源化颗粒化、共享性,重点建设微课程、虚拟动画等,广泛应用于教学,提升教育教学效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课程建设周期2个月,具体时间进度安排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少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少1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也须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本授权书。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9.本项目仅限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2日到 2023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马路28号律保大厦C座4层)

方式:(1)现场获取,每日8:30-11:0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7层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采购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7层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采购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元整,缴纳方式:电汇。供应商最迟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龙泉道288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马路28号律保大厦C座4层)

联系方式:022-********-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亚娟

电 话:022-********-821

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日


标签: 职业教育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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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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